两人合谋购买8斤冰毒带回北京 运输毒品均被判死缓
2016-12-24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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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4日讯,一人在北京出资遥控,一人赴广东买毒运输,被告人喻某某与被告人王某某合谋从广东购买了3934克冰毒,并带回了北京。记者从市四中院获悉,两名被告人均被判犯运输毒品罪,均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据被告人供述,二人系认识十多年的老友。二人都有吸毒史,皆曾因贩卖毒品等罪刑被判入狱。
据检方指控,被告人喻某某与被告人王某某经预谋,由喻某某出资购买毒品,王某某于2015年5月6日乘坐长途客运汽车从广东省中山市途经湖南省桃源县将毒品携带至北京市。王某某于2015年5月9日到达北京市木樨园长途汽车站时被民警抓获,民警在其随身物品中起获白色可疑晶体4大包及1小包、白色可疑粉末2大包。
经鉴定,白色可疑晶体4大包及1小包检出甲基苯丙胺,净重3963.44克,其中3934克甲基苯丙胺的含量为72.4%。
被告人喻某某于2015年5月9日在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被民警抓获。涉案毒品已被全部起获并收缴。
法院审理认为,喻某某、王某某运输毒品数量巨大,社会危害性严重,二被告人均曾因贩卖毒品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又犯运输毒品罪,均系毒品再犯,且王某某又系累犯,依法应当对二被告人从重处罚,鉴于涉案毒品已全部收缴,尚未流向社会,最终,法院判决两名被告人犯运输毒品罪,判处二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