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代征契税咋就禁不了? 开发商过道手免息用钱两三年
2016年12月6日讯,“不预交契税,不能收房。”拿到钥匙前,市民王女士不得不先向开发商付了近8万元的契税。临近年末,又到了许多新房收房的时候。在北京的部分楼盘,强制代征契税,这条被禁止了多年的规定,依然被当做“原则”执行着。
“少”了8万元收不了房
亦庄,是近几年北京新盘的扎堆之地,市民王女士所购买的新房,便属于亦庄区域内一个卖了多年的老项目尾房。
“9·30新政前,转了一圈,数这个项目的价格涨得较少,因为怕再晚又贵了,便匆匆签了购房合同。”买了准现房的王女士,兴冲冲地规划着新家的装修和摆设。然而,收房当天,开发商的一条规定,却搅乱了她的好心情。
按照规定,除了物业费、公共维修基金外,她还必须预交一笔契税款到开发商处,待办理房产证时再由开发商统一向地税部门缴纳。以王女士所购买的房屋计算,目前需预交的契税款接近8万元。
“这笔契税能否由我自己去缴纳?”王女士提出,近期楼市调控的风声较紧,她担心目前执行的超140平方米大户型契税调整到1.5%的优惠政策,也许一两年后有变,多1.5%就多出小8万元。“而且,购房人自行缴纳契税,这是符合规定的。”
然而,她的这一要求,却未被理睬。“你想要收房,就必须先预交这1.5%的契税,没有契税款,不予办理收房。”王女士被告知,如果她愿意,可以在收房后再去自己缴纳契税,但这8万元,收房当日必不可少。
“不交钱拿不到钥匙啊。”无奈之下,她先如数预交了8万元契税,准备待拿到契税发票后再去申请退还这笔钱。
住了两年才拿到契税发票
就在王女士被逼着先预交契税再谈收房之时,住在东五环某项目的孙先生,刚刚收到了他的房屋契税发票,不过是在入住了两年之后。
2014年年底,换房改善的孙先生买下了东五环的一个新盘。入住了两年之后,几天前,开发商给他下发了房产证,以及一张证明已为房屋缴纳了契税的发票。“看到了发票,我仔细回想了一下,才想起来这笔钱是两年前收房之时已经交了的。”孙先生拿出了当年的收房资料,发现里面明确要求,必须预先缴纳契税才能办理收房。
“当年是第一次买房,也不太懂政策规定。”孙先生说,直到拿到契税发票后,他才通过咨询得知,其实购房人可以自己去缴纳契税,这笔钱原本不用在开发商账户上“趴”上两年。
5年前就禁止代征契税
实际上,早在2011年,北京市住建委就曾出台过相关规定,禁止开发商强制代征房屋契税,购房人有权选择自行缴纳契税。然而,5年过去,这条明文规定却依然未得到全面执行,有时依然是开发商说了算。记者了解到,在部分楼盘,开发商会强制要求购房人在收房之时预先缴纳房屋契税,并以此作为收房的一个必要条件。而购房人在缴纳了这笔契税后,通常情况下,都要在两年之后房产证下发之时,才能拿到契税发票。换句话说,开发商收了这笔契税款,却等到两年后才去办理缴税。
“契税这笔钱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它就像‘一口肥肉’,有些项目会舍不得‘松口’。”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购房人预交的契税,就像是趴在开发商账户上的“无息”预借资金,按目前的市场价格算,即便是1000户、每户总价200万元的小型社区,按1%的最低征收率算,预收上来的契税总额也有2000万元。这2000万元,在房产证下来之前,无论是投资或者周转,得到的利益都相当于是无成本的。“所以,也不难想象,有些项目并没有主动执行规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