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大意致财产损失,北京警方提示:这种案件本可避免
2026-07-07

7月2日18时许,北京通州公安分局北苑派出所接到徐女士报警,称其停放在某写字楼路边的电动自行车丢失。接警后,在附近巡逻的民警迅速前往现场开展调查。徐女士告诉民警,自己在附近的写字楼内上班,当日9时许将电动自行车停在路旁,下班后发现车辆不见。北京警方提示,这种案件本可避免,不要粗心大意因为忘拔钥匙而导致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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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 高健
2026-07-07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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