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最高法自2019年设立知识产权法庭以来,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共受理案件18924件,其中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18721件,垄断案件203件,共审结15710件。
高额判赔案件越来越多
最高法副院长陶凯元介绍,充分发挥集中审理优势,有效激励保障科技创新。法庭贯彻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坚持严格保护,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强对科研人员及创新成果保护和企业原始创新保护,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大侵权赔偿力度,“蜜胺”发明专利及技术秘密侵权案在一期项目判赔2.18亿元基础上,执行中当事人就一、二期项目达成全面和解,权利人最终获偿6.58亿元,刷新国内知识产权维权纪录,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高额判赔案件越来越多,“橡胶防老剂”技术秘密侵权案判赔2.02亿元,“柴油发动机”技术秘密许可案判赔2亿元,涉“WAPI”通信方法发明专利侵权案判赔1.43亿元。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卡波”技术秘密侵权案法庭首次适用惩罚性赔偿并顶格以5倍判赔3000余万元;“金粳818”水稻植物新品种侵权案判令信息匹配平台组织者支付惩罚性赔偿,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2023年法庭在8起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
严格规制垄断行为
陶凯元还介绍,法庭在切实保护专利等合法垄断权利的同时,依法履行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职责。严格规制垄断行为,五年审结垄断案件146件,在多起案件中认定构成垄断,先后发布三批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负责起草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即将发布。突出加强社会民生领域反垄断司法,“砖瓦协会”案明确横向垄断协议自愿实施者并非反垄断法救济对象,“工业润滑油”案首次就轴辐协议构成垄断作出认定,“幼儿园”案依法认定构成横向垄断协议,“混凝土企业”案明确协同行为构成垄断的认定规则,“给排水”公用企业案认定隐性限定交易构成垄断,“殡葬服务”公用企业案认定拒绝中介业务构成垄断。加大技术秘密保护,针对技术秘密保护薄弱环节,充分运用举证责任转移等手段,有效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切实加大侵权判赔,坚决遏制侵权行为。五年受理侵害技术秘密案件437件、审结304件。“蜜胺”案、“橡胶防老剂”案、“柴油发动机”案、“香兰素”案均高额判赔超亿元,“锂离子正极材料”案全额支持权利人5000万元上诉请求并得到即时履行,杂交玉米亲本“W68”案明确作为育种材料的亲本可获技术秘密保护。
法庭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
据统计,五年来共受理涉外国当事人案件1678件,约占法庭全部案件的十分之一,审结1198件;发明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中,涉外案件占比近三分之一。坚持中外一体对待,法庭开庭审理的第一案涉“汽车雨刮器”发明专利侵权案依法保护外方权利人,“玛巴洛沙韦”案明确过渡期内的药品专利链接纠纷应予受理并确认仿制药技术方案落入外方专利权保护范围。多个案件中外方权利人获高额赔偿,“尼龙原料工艺”案调解后外方获赔近2亿元,“带锁髓内钉”发明专利侵权案因侵权人拒不提交账册改判全额支持外方主张的2000余万元赔偿,涉“纤维素酶”发明专利侵权案全额支持外方2000万元赔偿诉请,“偶氮染料”发明专利侵权案支持外方权利人上诉请求提高判赔至1950万元。“无线吸尘器”发明专利侵权案等多起案件中促成中外当事人达成一揽子和解,以“东方经验”实质化解跨国纠纷,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打造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DAKS系统”技术秘密侵权案审结后国际知名油气勘探企业致信称,该案向国际社会充分展示了中国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司法环境。积极探索国际前沿问题,“OPPO与夏普”案以适当联系原则确定对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条件纠纷的管辖,“沙格列汀”案对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的反垄断审查作出初步指引,为知识产权国际治理贡献中国智慧。
此外,最高法还不断完善知识产权诉讼机制,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强化在线诉调对接。
经过五年的实践运行,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的改革效果集中显现,充分展示了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形象,丰富和完善了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陶凯元表示,下一步,裁判标准要进一步统一,审判质效进一步提高,让司法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同时,对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司法保障进一步加强。
最高法还发布了十大影响力案件和100件典型案例。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 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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