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恶团伙
通过故意怂恿他人酒驾等方式
预谋敲诈被害人
在被害人有异议时
使用暴力等非法手段
迫使被害人赔偿
……
“你都喝酒了,我看咱们就私了吧,你也不想报警引来交警吧?”饮酒后抱有侥幸心理开车,或许你会遇到这样的“好心人”。近日,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涉恶团伙以酒驾威胁被害人进行敲诈勒索案当庭宣判,被告人杨某等29人因犯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八个月,各并处罚金。
巧合还是意外?
两次“碰瓷”背后的密谋
长沙市民陈先生在2023年遭遇了两起奇怪事件。3月27日凌晨,他与女友从某酒吧出来,因喝了酒,所以由女友开车回家。
两人在行驶途中,突然遭到其他车辆撞击。后车司机气势汹汹地迎上来,看到驾驶人是陈先生女友后,明显一愣,接着表示陈先生女友变道不当撞了他们的车辆,要求赔偿。陈先生当场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快处快赔,转账1800元给对方,双方当场达成和解。
陈先生以为这只是一场意外,并未放在心上。没想到,2023年4月13日凌晨,倒霉的陈先生又遇上了交通事故,而这一次他需要承担的后果更加严重。当天凌晨,陈先生应朋友谭某邀约,在某烧烤店饮酒吃夜宵,饭后陈先生想要找代驾,谭某却说:“只是喝了一点酒,你开车回去没事的。”
陈先生坚持叫了代驾,代驾驾驶陈先生的车辆行驶至陈先生居住地附近便结束了订单。见代驾离开,谭某对陈先生说:“就快到家了,你现在开车没问题的。”陈先生驾驶车辆继续前行,忽然被车辆撞击,该车司机指出陈先生酒后驾驶,提出“还是不要喊交警了,你就赔我2.5万元私了吧。”陈先生表示自己无力赔偿,谭某建议陈先生将名下的汽车抵押,用抵押款进行赔偿,还说“你是酒驾,我们还是不要把这事闹大了。”在谭某的“建议”下,陈先生被迫从抵押得款中支付2.48万元给了司机。
短短半个月内连续发生两起交通意外,陈先生虽心存疑惑,却并未放在心上。直到2023年8月,陈先生接到警方电话,才明白自己遭遇的两起事件均为同一团伙所为,连朋友谭某都是其中一员。而陈先生的遭遇,只是该团伙犯下的数十件案件的冰山一角。
引导补充侦查
从普通刑案中挖出涉恶线索
2023年5月,因被害人报案,杨某等19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部分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7月20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到开福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发现,这些犯罪嫌疑人都提到杨某在该团伙实施驾车“碰瓷”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起到组织、纠集的主要作用,是该犯罪团伙首要分子,但杨某对涉恶情节拒不承认。
检察官讨论案情。
检察官分析研判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对比证人证词及涉案车辆信息、监控视频,认为该团伙疑似有涉恶情节,但缺乏相关证据,于是充分发挥诉前引导作用,引导公安机关对3名该集团骨干成员实施追捕,紧密围绕恶势力犯罪集团特征补充、收集证据,深挖彻查。
不久,记录着20多笔新犯罪事实的案卷摆在检察官面前。如检察官所料,该团伙在实施“碰瓷”违法犯罪时,涉及多起暴力、软暴力事实。
2021年11月4日,彭某伙同谭某在对被害人赵女士实施“碰瓷”违法犯罪时,赵女士联系朋友吴先生赶到现场与彭某等人理论,被彭某、谭某殴打,双方均受伤并赶往医院治疗,彭某、谭某以产生医药费用、打斗时手机等物品被吴先生损坏为由,向赵女士索要赔偿,赵女士因害怕被继续纠缠,被迫赔偿了4.3万元。
2021年6月6日,在杨某的指使下,李某联系在酒吧工作的女友及杨某某,要求配合寻找“碰瓷目标”。杨某某与被害人易某、周某喝酒后,故意怂恿易某酒驾送自己回家,易某驾车期间遭到杨某等人以同样手法“碰瓷”,并被杨某等人辱骂,其中李某手持棍棒对被害人进行威胁,索要高额赔偿,易某等二人被迫支付了1.6万元给杨某。
这些犯罪事实,为检察机关精准定性该团伙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提供了有力支撑。
释法说理
28名被告人认罪认罚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3月至2023年5月,杨某多次在长沙市各区县针对酒驾人员实施驾车“碰瓷”违法犯罪活动。为成功“碰瓷”,达到攫取非法经济利益的目的,他先后组织、纠集刑满释放人员谭某、社会闲散人员李某等人共同参与其中。
为壮大声势,谭某、李某等人陆续纠集自己的同乡、朋友及女友等共同参与,逐渐形成了以杨某为首要分子、谭某等6人为骨干成员、罗某等12人为较为固定的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郭某等10人在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的指挥、领导下,共同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该犯罪集团通过蹲守饭店随机寻找目标、安排酒局、故意怂恿他人酒驾等方式预谋敲诈被害人,在被害人有异议时,使用暴力殴打、持械威胁、呼叫支援聚众造势、持续滋扰纠缠、言语辱骂等非法手段,迫使被害人赔偿。
该犯罪集团已被查证属实的犯罪事实共53起,其中敲诈勒索48起(包括犯罪未遂2起),犯罪数额共计642987元;诈骗5起,犯罪数额共计39100元,其中有多起使用暴力、软暴力的恶性案件。
检察机关认为,以杨某为首的涉恶犯罪集团长期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公共交通秩序,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杨某、谭某、李某等29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其中杨某犯罪数额特别巨大,谭某等9人犯罪数额巨大,19人犯罪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追究上述29名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2023年9月4日,开福区检察院对该案依法提起公诉。
审查起诉期间,检察官就涉恶情节对犯罪嫌疑人一一展开讯问,并释法说理,着重阐明涉恶性质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宣讲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除杨某外,其他28名被告人在法院审理阶段均认罪认罚。
2023年11月19日,经法院审理,被告人杨某、谭某等5人因犯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二年三个月,各并处罚金,李某等其余被告人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至八个月,各并处罚金,责令将犯罪所得退赔被害人。
检察官提醒,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才能从源头上防止被“碰瓷”。除此之外,还要加强自身防范意识,遇到“碰瓷”,应及时报警,保留现场视频证据,切勿轻易私了,谢绝“好心人”帮助。如在夜间发生事故,不要急于下车,在无法确认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要及时报警求助。
来源:检察日报·明镜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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