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其中提出要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
重点区域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
推动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打造清洁运输先行引领区,培育一批清洁运输企业。
在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水泥等行业和物流园区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
力争到2025年,重点区域高速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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