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同市大成双语学校发生未成年人欺凌事件,有了最新进展,大同市联合工作组今天发布通报称,经查,大同市大成双语学校小学生赵某某(男,9岁)、晋某某(男,9岁)对同寝室同学孙某某(男,10岁)多次实施辱骂、殴打、欺凌等严重不良行为。
官方通报坐实大成双语学校存在校园欺凌,也坐实了校方在管理上严重失职失责。正是这种在管理上的严重失职,严重不作为让涉事学校蒙羞,多人被处理,可谓咎由自取。
两名欺凌者均为9岁,却干出如此恶劣之事,令人出离愤怒,更倍感沉重。因他们均系未成年人,故不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必须受到训诫。通报称,警方已责令其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的确,其心理是病态的,该需调适;其行为是扭曲的,该被矫治。
经过矫治,这两名欺凌者能否痛改前非,值得观察。必须追问的是,他们的监护人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警方已对他们的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这是基本操作。孩子欺凌了他人,家长不能双肩一耸、两手一摊就算完事,除了道歉、赔偿等,更需反思教育方式,以及承担疏于教导的责任。如果对自家的孩子不严加管教,他们就可能伤害他人,最终搭上自己的前途。
不管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应该对校园欺凌事件零容忍,都应该依法承担责任。此次事件是对各级学校的一次警示教育,为校园管理敲响警钟。不仅平时要严格管理,避免出现欺凌事件,更需要在出了问题不掩盖问题,不能妄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唯有实事求是,方能变被动为主动,方能让学生和家长放心。该管却不管,该制止却不制止,学校失声,监管失灵,无疑就是纵容,成为了帮凶。
校园本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如果容忍校园暴力频发,无视校园欺凌,不仅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冲击社会道德底线,更无法承担教书育人的重任。
近年来,国家为有效遏制校园欺凌,健全了一系列制度约束,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成效显著。但是,一些学校并未重视,该监管监管却疏于监管,该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却走过场,该密切注意学生心理变化却熟视无睹,由此导致欺凌事件发生。
说到底,校园欺凌频发,制度失灵的背后,是学校失职,是管理失范。大同这起事件再次警示各家长、各学校,该承担的责任绝不能推卸,该做的防范一点都不能少。
(原标题:人民网评“大同未成年人欺凌事件”:给校园管理敲响警钟)
来源:@人民网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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