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海南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其中,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原党组成员、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谷晓晶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细节公开。
据通报,2013年至2022年,谷晓晶于中秋、春节期间收受7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折合共计15.37万余元。
谷晓晶 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据公开资料显示,谷晓晶 ,女,1964年12月生,陕西洛南人,汉族,大学学历,主任编辑、二级导演,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党组成员、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历任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影视娱乐频道总监、生活综艺频道总监、公共频道总监、综合频道总监、电视营销中心主任;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党委委员、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党组成员、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谷晓晶任职时曾策划组织海南省多项大型电视文艺活动几百场次,并参与全国各类电视文艺活动的合作。曾执导:《放飞海南》《我们走在大路上》《唱响海南》等多台省内重大活动晚会。
去年12月2日,谷晓晶被查,今年5月24日,谷晓晶被“双开”。
经查,谷晓晶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职工录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便利在广告业务承揽、干部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图片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
谷晓晶身为长期在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私欲膨胀,“靠广告吃广告”,将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肆无忌惮收钱敛财。
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谷晓晶开除党籍处分;由海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今年7月,海南检察机关依法对谷晓晶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2年至2020年,被告人谷晓晶利用担任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公共频道总监、电视营销中心主任,海南广电合利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党委委员、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标题:谷晓晶,再被纪委通报!更多细节公开……)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海南省纪委监委、公开资料
流程编辑:TF099
如遇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相关文章刊发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版权侵权联系电话:010-8520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