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好重要节点,强化正风肃纪,9月21日,广西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李宏庆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被通报。
通报显示,2017年至2021年,李宏庆多次收受下属李某某、管理和服务对象林某某送给的礼金共计23万元和高档烟酒等礼品,其中多次发生在节日期间;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廖某某等3人在私人餐厅、别墅小区等场所安排的宴请。李宏庆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李宏庆已于今年5月29日被查。7月8日,李宏庆被“双开”。
通报指出,李宏庆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亲亲疏疏、搞“小圈子”,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经济上贪婪成性,滥权妄为,聚钱敛财,大搞权钱交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送给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8月4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宏庆决定逮捕。
据公开简历,李宏庆生于1963年10月,曾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委工作,后任贵港市市长助理、市计委主任、党组书记等职,2001年任贵港市副市长。
2004年,李宏庆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2008年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建设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明确为正厅级。
2014年,李宏庆调任贺州市市长,2016年任贺州市委书记,2021年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后同时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2021年11月,李宏庆卸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厅长、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继续担任自治区党委农办主任、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后卸任。
值得一提的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已连续两任党组书记被查。
李宏庆履新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的同一天,即2021年3月16日,时任厅党组书记李新元被查。同年11月,李新元被双开,其被指大搞官商勾结、大肆敛财,甘于被围猎。
李新元生于1962年10月,曾任钦州市市长、贵港市市长、贵港市委书记等职,2021年2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1个月后被查。2022年9月,李新元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1年,被告人李新元利用担任钦州市委副书记、市长,贵港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土地开发、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亿余元。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政事儿、正义网、长安街知事
(原标题:当过市长、市委书记的贪官,再被通报!前任受贿1.7亿,被判死缓)
来源: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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