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肖某梅在沂蒙山峡谷漂流景区漂流时发生碰撞,导致身体轻微擦伤,眼镜丢失。
景区协调解决过程中,肖某梅情绪失控,将热水泼到景区管理人员王某平脸上,王某平报警。
费县公安局及时介入调查,对肖某梅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对于网上反映的其他问题,费县已成立调查组,正在进一步调查。
(原标题:行拘!执法局工作人员向景区工作人员泼热水,官方通报)
来源:北京日报都视频 转自 费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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