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获悉,截至8月6日10时,河北、北京、黑龙江等16个受灾地区的保险机构收到保险报案18.91万件,估损金额62.41亿元。目前已赔付案件5.06万件,赔付金额2.64亿元。
据了解,河北、北京、黑龙江等16个受灾地区的保险机构收到的保险报案中,车险报案11.62万件,占全部报案件数的61%,估损金额18.78亿元;企财险报案7081件,估损金额16.22亿元;农业保险报案2.41万件,估损金额20.65亿元。
金融监管总局要求金融机构全力提升灾害事故处置效率,确保应赔尽赔、应赔快赔,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最大限度优化简化理赔流程和手续,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到第一位落到实处。
此外,金融监管总局还要求各银行机构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快速启动多项措施,确保特殊时期金融服务畅通,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各银行机构要提前统筹,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准备;二是做好安全防范,确保金融基础服务畅通;三是救助受灾地区,帮助广大群众共渡难关;四是支持灾后重建,助力生产恢复和生活保障,帮助受灾群众、企业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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