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北京婚姻登记可以“跨省通办”了,这省去了不少新人领结婚证的往返奔波。新中国成立后,伴随着婚姻法的颁布,北京开始办理婚姻登记。曾经,有新人因为家庭干涉登不了记,有新人为在良辰吉日领证排好几个小时的队,还有新人因为户籍不在北京只能回老家结婚……如今,新人在北京登记结婚已非常方便,婚姻登记档案信息还实现了跨部门共享,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包办的婚姻登不了记
新中国成立后,于1950年颁布了婚姻法,建立了新的婚姻制度。那一年,北京各区人民政府民政科开始办理婚姻登记。
据本报1953年3月15日4版《怎样才能贯彻婚姻自由的政策》报道,婚姻登记是保障婚姻自由的一项重要工作,负责婚姻登记的干部会进行认真审查,了解男女双方是不是完全自愿,是不是有强迫包办的情形,是不是已经到了结婚年龄,是不是重婚、纳妾。如果在登记中发现不符合婚姻法,就不给予登记。
1953年3月15日,《北京日报》4版
1953年8月,北京召开了婚姻登记工作会议。一年后,除京西矿区外,全市已有12个区人民政府成立了婚姻登记处,并配备了专职干部,建立和健全了各种制度。1955年,《婚姻登记办法》颁布实施,结婚登记的工作逐步移交给了乡、镇和街道办事处。
上世纪50年代,市民李作斌和毕秀君登记结婚后,经常一起学文化。江定保摄
那个年代,新人申请结婚登记需要符合一定的地域条件,比如,男女双方都不是婚姻登记机关辖区内的居民,就不能办理,若有特殊情况须请示婚姻登记机关的上级领导机关才能决定。同时,要携带一些证明文件,包括户籍机关和当事人所在的机关、部队、学校、团体、企业、事业等部门,为当事人出具的有关姓名、年龄、民族、曾有否结婚等情况的证明书或者是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书等。(1955年8月13日《北京日报》1版,《内务部对有关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
1955年8月13日,《北京日报》1版
婚姻登记的实行,保障了婚姻法的贯彻执行。从1950年5月到1955年11月底,本市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的新人共131156对,其中准予登记的有129084对,2072对因为不符合婚姻法的规定没能登记。在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中,婚姻基础巩固的新型家庭越来越多。一项在厂矿、街道进行的调查显示:1954年,在北京农业机械厂结婚的人当中,自主婚姻约占93.1%。崇文区火神庙派出所管界三条街中,在贯彻婚姻法之前,48对夫妻中有9对是包办的;而从1953年开展贯彻婚姻法运动后,两年里登记的31对夫妻没有一对是包办的。(1956年1月25日《北京日报》2版,《北京市几年来的婚姻登记工作》)
80年代两度修订《婚姻登记办法》
随着时代的变迁,婚姻家庭关系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了适应新的形势,上世纪80年代,我国曾两度修订《婚姻登记办法》。
1980年9月29日,《北京日报》2版
1981年1月1日,在1950年版婚姻法基础上修订的婚姻法正式施行,彼时,实行了20多年的《婚姻登记办法》也已不适应社会发展,重新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婚姻登记办法》于1981年11月颁布施行,这版《婚姻登记办法》对保证婚姻法的贯彻落实、维护公民婚姻自由的合法权益、巩固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关系起到了重要作用。
1980年,密云农民司凤祥和彭亚春登记结婚,节俭办喜事。叶用才摄
然而,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等一系列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婚姻登记工作又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比如,有些婚姻当事人因受家庭干涉,取不到申请结婚登记必需的户籍证明,但《婚姻登记办法》没有相关处理规定;有的人因出国、继承等特殊原因,需要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关系证明,但《婚姻登记办法》没有规定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和出证制度。此外,婚姻登记人员的素质也有待提高。因此短短几年,1981年版《婚姻登记办法》就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了。
1986年3月30日,《北京日报》4版
1986年3月15日,民政部发布了再次修订的《婚姻登记办法》。这版《婚姻登记办法》主要增加了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明确了婚姻登记机关的执法地位。比如,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确实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规定的,会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第二,规定了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和出证制度。丢失《结婚证》或《离婚证》的当事人因出国、继承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关系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核对婚姻登记档案,可以向当事人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这两种证明书同原《结婚证》《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规定了对违法婚姻的处理办法。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婚姻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或在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应宣布该项婚姻无效,收回已骗取的《结婚证》,并对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对婚姻登记人员的条件作了明确规定。婚姻登记员要由经过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婚姻登记员证书的人员担任。(1986年3月30日《北京日报》4版,《为什么重新修订〈婚姻登记办法〉》)
减少排队推出网上预约
为了图吉利,新人们都喜欢选个好日子登记结婚。从上世纪90年代起,在吉庆日子扎堆儿登记结婚的人明显增多,排队的“长龙”成了京城一景。
1999年9月9日就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那天一大早儿,新人们纷纷涌向京城各婚姻登记处,在门前排起了长长的队。他们当中,有的手牵着手,有的捧着鲜花,还有的拎着喜糖,很多人排了不下三小时。至于选择在这一天登记的理由只有一个:五“九”归一,是个千载难逢的时机,象征着婚姻天长地久。(1999年9月10日《北京日报》7版,《昨天结婚登记排长队》)
1999年9月10日,《北京日报》7版
2006年6月6日,因为仨“6”相逢,被许多人视为罕见的吉祥日子。当天早上7时就前去排队却只拿到180多号的苏先生和未婚妻刘女士,在西城区婚姻登记处等了近5个小时还没排到。日头暴晒,新人们排成的“长龙”从门口延伸到街上,长达200多米。(2006年6月7日《北京日报》6版,《昨日仨“6”相逢 婚姻登记爆棚》)
2006年6月7日,《北京日报》6版
登记结婚原本是件喜事,但新人排队要等上几个小时甚至大半天时间,着实平添了烦恼。为改变这种状况,市民政局推出了网上预约登记的办法。
据本报2007年6月28日8版《婚姻登记网上预约今起全市推广》报道,当日,除朝阳区婚登机关因搬迁延期至8月1日开通外,市婚姻登记处和全市另外17个区县婚姻登记处都开始接受婚姻当事人提前2至30日的婚姻登记网上预约,这一举措使情侣迈入婚姻殿堂的“法定手续”办理时间至少缩短了50%。
1992年,西城区实行婚姻集中登记,将原来10个街道的婚姻登记处改为月坛和新街口两个婚姻登记处,并为每对新婚夫妇举行发证仪式。程玉扬摄
2008年8月8日也是个特别有意义的日子,既充满了中国人心目中的吉利数字“8”,又逢北京奥运会开幕,所以,希望在这一天登记结婚的新人格外多。为了让新人们都能如愿以偿,民政部门为这个日子专门提前一个多月开放了登记预约,预约分网上和现场两种形式,虽然网上预约名额有限,但还是让不少人省了事儿。
由于接待能力提升,2009年,北京全面取消了18个区县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的人数限制。这一便民举措推出后,大大缓解了新人登记高峰日排队等候的紧张状况。
手续简化提高婚登效率
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开始施行。从此,我国的婚姻登记方式发生了重要变化。
本报2003年8月19日9版《解读新版婚姻登记条例》中提到,该条例施行后最大的变化,是明确规定我国内地居民申请结婚时只需持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身份证,再签署一份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即俗称的单身和非近亲声明书)即可,以前一直延续的单位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婚前体检证明等其他手续通通减免。这些规定,简化了手续,避免了结婚者“跑”结婚证的烦琐,使结婚登记真正成为一件轻松的喜事。
2003年8月19日,《北京日报》9版
另一个重要变化是,该条例明确了归口统一管理登记的原则,改变了在城市由街道办事处、在农村必须由乡镇政府办理婚姻登记的做法。全市婚姻登记机关的数量大大缩减,18个区县陆续实现集中登记。
2009年9月9日,京城近1.9万对新人登记结婚,创下当时单日新高。贺铁庆摄
《婚姻登记条例》实施第一天,北京各婚姻登记处新人登记十分踊跃。最早的一对新人早上4时就在丰台区婚姻登记处等候了,海淀、石景山、宣武等区的婚姻登记处早上不到7时门前也已有数十对新人等候。得知登记手续简化的消息,金城先生和俄罗斯女友杜加尔扎波娃·娜塔丽娅特意选择在条例施行当天到市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2003年10月2日《北京日报》1版,《新人登记踊跃》)
2004年11月2日,《北京日报》7版
由于提高了办理效率,结婚登记数量明显增长。据统计,2003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北京共有6424对新人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相当于平时全市一个月的婚姻登记量。(2003年10月9日《北京日报》8版,《六千余对新人黄金周完婚》)2004年1至10月,仅到丰台区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就有7460对,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1%。(2004年11月2日《北京日报》7版,《办结婚登记最快只需5分钟》)
婚姻登记手续的简化,让人感受到了严肃法规背后蕴含的人情味儿,折射出了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进步。
在全国率先实现跨区办理
近年来,北京的社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婚姻登记越来越方便。
2013年,本市建成了自1949年以后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库,实现了全市所存婚姻登记档案信息电子化,为部门间信息共享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两年后,实施了65年的户籍地婚姻登记制在北京终止,这在全国各省市尚属首例。
2015年11月19日,《北京日报》6版
“一方或者双方为本市居民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或者补领婚姻登记证(包括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婚姻登记),当事人可到本市任意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时任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处长韩明喜介绍,“此举是为了适应人口跨区流动和人户分离的现状,也是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要求,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2015年11月19日《北京日报》6版,《婚姻登记下月起可跨区办理》)
2021年6月29日,《北京日报》9版
2021年,全市婚姻登记档案信息实现跨部门共享,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市民可在全市16区婚姻登记机关查询本人婚姻档案信息,所得信息与档案馆查询所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市民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业务时,可申请对市、区两级档案馆馆藏的婚姻登记档案数字化原文信息和目录信息进行共享,省去了先跑档案馆,再跑民政局的奔波查档环节。(2021年6月29日《北京日报》9版,《全市婚登档案信息实现跨部门共享》)
今年6月1日,北京婚姻登记实现了“跨省通办”。今后,户籍不在北京的新人只要提交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就能在北京登记领证结婚,无需再为此奔波了。相信未来,北京的婚姻登记还会有更多的贴心服务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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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贾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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