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手绘地图寻亲者”李景伟被拐案在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法院一审宣判。4岁时从云南昭通被拐至河南兰考的李景伟,33年后通过手绘地图找到母亲。该案于去年12月14日开庭,未当庭宣判,他向两名嫌疑人提出索赔708万。
据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法院官微消息,2023年6月13日,盐津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贺某奎、王某元拐卖人口案一审公开宣判。以拐卖人口罪判处被告人贺某奎有期徒刑十一年、判处被告人王某元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贺某奎、王某元各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伟经济损失5万元;驳回李某伟的其他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1989年12月5日,被害人李某伟(时年五周岁)在家玩耍时,被贺某奎、王某元二被告人诱骗至四川省筠连县。后被卖至河南省兰考县城关乡。案发后,李某伟亲属寻找未果。2022年1月,通过 DNA比对后,李某伟与其生母相认团聚。
法院认为,被告人贺某奎、王某元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情节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拐卖人口罪。根据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三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之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男子手绘地图寻亲案一审宣判:贺某奎、王某元分别获刑11年、10年,各赔偿5万元)
来源: 都市快报橙柿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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