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谢某与刘某经人介绍结婚并育有一子,婚后两人经常因琐事发生争执。2022年,谢某怀疑孩子小谢并非自己亲生,遂自行委托相关机构做亲子鉴定。经鉴定,自己养育8年的儿子与自己并无血缘关系,谢某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与刘某离婚,并索赔抚养费及精神抚慰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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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谢某对孩子投入了大量情感和精力,刘某的行为对谢某造成了心理上和经济上的双重打击。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酌情认定刘某返还抚养费5万元,并赔偿精神损失费3万元,合计8万元。
(原标题:抚养8年儿子非亲生男子获赔8万)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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