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北京煤铺
古语说:烧不尽的西山煤。北京西山一带自古煤炭资源丰富,辽代开始就有开采,明清以后,西山成为著名的煤炭产区,重要的煤窑区域有浑河、大峪、门头沟和居庸关等,它们所产的煤炭有效地保障了当时北京城的燃料需要。
尽管明代以前西山就开采煤炭了,但明代中前期北京城的取暖,仍然大量使用木材、木炭等。当时,由于北京城市人口的增长,燃料需求大增,致使北京附近森林大量砍伐,森林资源接近枯竭,造成柴薪樵采越来越困难,柴薪供应量减少,价格上涨。嘉靖年间,北京的木柴,每万斤要银15两以上,木炭则要银45两以上。于是,煤成为当时京师的另一选择。
其实,北京居民用煤做燃料,从辽金时代就开始了,到了元代西山的煤窑不仅出煤炭,而且还盛产白煤。据《元一统志》载:“石炭煤,出宛平县西四十五里大谷山,有黑煤三十余洞,又西南五十里桃花沟,有白煤十余洞。”
但是,明廷最开始对北京周边的采矿有禁令,规定不得于卢沟桥以东的山岭挖掘山石和采煤。直到明嘉靖年间,明廷才放松了一些控制,西山的采煤得到许可,于是开办的煤窑越来越多。此后,西山出现了不少煤窑,其中著名的有上南坡窑、下南坡窑、下嘴窑和萝卜窑等。
明代西山的煤窑,大部分都是民窑,他们不仅担负着京城煤炭供应的重任,也是窑民赖以生存的基础。
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太监王朝负责向西山一带民窑征收矿税。为了多征税,王朝擅自扩大征收范围,并且动用军力强行征缴,致使窑民涌至皇宫门前申冤。明神宗命内阁大学士沈一贯前去处理,见“长安门外,满路拥塞多人,皆黧面短衣,不知其数,呼冤彻天,持揭叩地。”矿工们控诉王朝“拏人绑树,石打箭射,淫奸妇女,席卷家资……不忍听闻。”
朝廷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沈一贯立即上奏请求将王朝召回,将所逮捕的窑民释放。后来,明神宗命王朝回宫应役,不再监管税收,暂时化解了这次危机。
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七月,京师发大水,西山煤窑大都被淹,煤户们无法采煤,更没办法完税,他们再次“百十成群,哀泣于长安门外”,要求减免煤税。大学士沈一贯再次上奏乞请“量免税银二、三个月,少苏其困。”明神宗这才下令免征三个月的税银。
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十二月,西山的煤税正式停止征收。明神宗颁布圣旨:“畿辅煤窑,系小民日用营生,除官窑煤炸,照旧内监开取供用,其余民窑税课,尽行停免,以昭朝廷优恤根本地方德意。”
自此,西山的煤窑在明代有了较大的发展,成为北京城燃料供应的主要基地。
清初,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一些保守的官僚,以种种理由,竭力禁止开矿。他们认为各地有各地的风水和地脉,是各地兴衰福祸的依托,如果掘地挖煤就会伤到地脉、毁掉风水,其祸无穷。这些说辞成了一些官员禁止采煤炭的依据,各地禁止采煤。这使得全国的煤炭生产滞后,北京西山地区的采煤也大大受到了制约,甚至影响了京城的用煤。
清乾隆五年(1740年)二月,大学士赵国麟经过大量的调查之后写出了一份解除煤禁的奏折,上书给乾隆皇帝。他在奏折中这样写道:“臣请敕下直省督抚,行令各地方官查勘,凡产煤之处,无关城池龙脉及古昔帝王圣贤陵墓,并无碍堤岸通衢处所,悉听民间自行开采,以供炊爨(cuàn),照例完税。地方官严加稽查,如有豪强霸占,地棍阻挠,悉置于法……”
乾隆皇帝本来就很支持采煤,看到赵国麟的奏折后,立即批示:“大学士赵国麟此奏,著各省督抚酌量情形,评议具奏。”此后,全国的煤窑数量、煤炭产量都增长很快,其中北京西山地区的宛平、房山一带,煤窑就多达近千个,有效地保障了当时北京百姓冬季取暖的用煤问题。其中涌现出著名的吉祥窑、德胜窑、公善窑、普水沟窑等煤窑。
当然,为了加强对煤炭行业的监督管理,清廷实行了采煤执照制度。凡是要开办煤窑的,必须先向政府提出申请,同意开采,发给采煤执照,方能开矿,并照章纳税,“每座(煤窑)印发司照一张”,明确规定了采煤边界不准私开停闭、越界开采。
后来,为了获取采煤的执照,许多人采取各种手段,甚至送礼贿赂。
据《清文宗实录》载:“宛平县属西山一带,开采煤窑向在该县领取执照。乃有蠹吏朱姓、梅姓,串通书吏平姓,勒索多费,以致煤户纷纷歇业。”这个记载是说,朱、梅二人利用窑商办理采煤执照的机会,与一个姓平的书吏串通一气,大肆索贿,使得广大窑户怨声载道。咸丰六年(1856年)终于有人告发到了朝廷,朱、梅等人的丑行终于败露。咸丰帝得知后立即谕示军机大臣等严厉惩处。衙署会同步军统领衙门将朱、梅等犯捉拿归案。
清廷出于对煤窑的管理,在生产过程中也会通过各项措施帮助煤窑。比如,在当时,限于生产技术,不少煤窑常为井下排水问题所困扰。煤窑如果不排除煤窑内积水,就无法生产,而购置排水设备,需要大量资金。如果解决不了排水问题,煤窑就得闭窑停产。这最终会影响北京城内的煤炭供应。为了平抑煤价,清廷决定贷款给西山煤窑主,帮助他们修建煤窑排水工程,助其恢复正常生产。
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北京西山矿区有一条大的泄水沟,不少煤窑都要从此沟泄水。但是因为这条沟淤塞,煤窑无资金维修,致使煤窑不得不停产或半停产。
乾隆得到奏报后,立即派大学士兼管工部事务史贻直到煤窑进行实地调查,并要求“妥议”解决办法。史贻直经过实地调查,拿出解决方案,奏请朝廷借给“帑银三万六千八百五十余两”,动员窑商修复这条煤窑泄水沟。排水工程交由宛平县煤商赵邦庆牵头承办,并如期完成,解决了煤窑的难题,使一大批煤窑很快恢复了生产,保证了京城的煤炭供应,煤价又趋于平稳。
到了嘉庆六年(1801年),这条排水沟再次失修,造成“各煤窑积水之虞”。朝廷依照前例,“借给帑银五万两,交窑户承领兴修,以利民用”,并特别申明,这些帑银,仅是贷款,待煤窑获得利润后,“其所领之项,分七年完缴”。
清廷的诸多措施,促进了西山地区煤窑的发展,清代煤窑也从宛平扩大到房山一带,甚至昌平和怀柔也出现了不少煤窑。其中,最重要的煤产地门头沟,煤窑一度达到2000多个,“京城所用之煤,皆产于此。”
西山煤窑源源不断开采出来的煤炭,运往京城。清代潘荣陛《帝京岁时纪胜》记载:“西山煤为京师之至宝,取之不竭,最为便利。时当冬日,炕火初燃,直令寒谷生春,犹胜红炉暖阁,人力极易,所费无多。”
(原标题:明清西山煤 京师之至宝)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刘永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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