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岭药业订阅号”近日发布声明称,近期市场上出现诸多名称为“连花清温茶”“链花清温茶”“莲花清温膏”“莲花清温口服液”“莲花清温植物饮料”及“莲花清温丸”的商品,以上商品及类似商品均非公司生产、销售或授权生产、销售。
以岭药业表示,“连花清瘟”“连花”“连花清”“连花清菲”为公司依法注册并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商标;公司生产的“连花清瘟胶囊”的外观设计专利未授权他人使用;对生产、销售假冒、混淆公司产品及其它侵犯公司商标专用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保留追究责任人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天眼查App显示,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成功注册多枚“连花清瘟”“连花”“连花清”“连花清菲”商标,其中“连花”商标最早申请于2005年。此外,该公司于近日申请注册多个“莲花清温”“链花清温”“练花清温”等与连花清瘟近似商标,当前商标状态均为申请中。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连花清温”“莲花清温”“莲花清瘟”“连花青温”以及“连花清温片”“连花清温茶”等商标均已被抢注,申请人涉及药业公司、生物公司、互联网公司、食品公司等,国际分类包括医药、医疗器械、方便食品等,其中多枚商标已被驳回或处于无效状态,其余状态多为“等待实质审查”。
来源:综合 天眼查、中国网财经
如遇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相关文章刊发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版权侵权联系电话:010-8520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