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吴亦凡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采取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通过境内外多个关联企业隐匿个人收入等方式偷逃税款0.95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84亿元。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吴亦凡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00亿元。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 陈雪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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