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开先河,终身禁业!教育园地岂容“大灰狼”踏足
记者 张丽
2022-11-16 16:51

据北京晚报报道,11月15日,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对一起猥亵儿童案一审依法开庭并当庭宣判,以被告人王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同时,禁止王某某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据悉,该案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出台后,全国首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教职人员依法宣告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的刑事案件。

首开先河,终身禁业,该案的这些特质无不突出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以及从司法、执法等角度对搭建未成年人保护的“隔离带”和“防火墙”的决心。据报道,该被告人系学校外聘教职人员,曾多次猥亵女童,在女童家人报案后被抓获。海淀法院经审理,认定其主观恶性明显,社会危害性大,为预防再次犯罪,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平安清朗的校园环境,依法对被告人王某某宣告终身禁止。相信这个判决不仅让受害女童家人感受到司法正义,更让许许多多的家长感受到了自己的孩子被保护、担忧被重视、呼吁有回应。

从公开报道的相关案件分析可知,对未成年人性侵害的犯罪行为多发生在学校、幼儿园以及熟人中间。有数据证明,猥亵、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往往作案不止一次,而是反复作案,且在罪行被发现且追究刑责、服刑之后,再次犯罪的比例也不低。这些犯罪行为对未成年人身心成长产生巨大伤害,民愤极大。过去若干年间,上海闵行、浙江慈溪以及广东省等多地出台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或者颁布禁业年限,或者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收获了有益的经验。保护未成年人免遭性侵害的势在必行,社会各界的强力呼吁,以及些地方性法规的先行先试,终于迎来国家层面对性侵害未成年人教职人员的禁业制度。从这个角度来说,北京的这一判决可谓大快人心。

同一天,江苏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也审理了一起猥亵儿童的案件。该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外,也被终身禁业。相信今后更多的法院在审判类似的刑事案件时,《未成年人保护法》会得到更有力地执行,终身禁业这一有力武器会保护更多的祖国花朵。同时,这也对幼儿园、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构成了一种约束,在招聘教职人员时更加审慎严格地进行背景调查,从源头上把好关,扎牢篱笆,保护好孩子们,不给“大灰狼”以任何机会

(原标题:猥亵儿童终身禁业!教育园地岂容“大灰狼”踏足)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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