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正式供热!不得私增供热设施随意放水,不可取用暖气水

一年一度的采暖期又要到了,今天让我们一起看看,私改供热设施都有哪些危害。

不得擅自对供热设施进行拆改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用户不得拆改室内共用供热设施,扩大采暖面积或者增加散热设备。

用户装饰装修房屋不得影响供热效果,或者妨碍对设施进行正常维修养护。

用户拆改室内自用采暖设施的应当经供热单位确认,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采暖和不妨碍设施维修养护。

此外,室内供热系统经过严格设计,个人私换私改供热设施等行为不仅会出现散热器不热、管道泄漏、管道气塞安全问题。

还可能破坏供热系统整体结构,造成供热系统热力失调、水力失调,轻则影响自家和楼内邻里的供热效果和供热质量,重则影响小区乃至整个供热系统的稳定和正常运行。

供热系统中的水是经过化学处理后的专用水,称作软化水,为防止锅炉和供热系统结垢及爆管,水中添加了火碱、栲胶、磷酸钠等软化水处理药剂,绝不能饮用。

这样的水即使洗菜洗澡,洗衣拖地,也会对人体和物品产生损害。

因此,不可随便取用暖气水,更不可有私自更换更大的散热器、移改散热器位置、更改散热设施类型、加装散热器数量等行为。

随意放水会对供热效果产生什么影响

1.随意放水会破坏稳定的水压

如不能及时补水,则使空气进入系统形成气阻,导致局部甚至大部分居民散热器出现不热现象。

2.随意放水会导致换热站补过多的冷水

增加热损失,加大能耗,排放污染物增多,会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3.随意放水会导致供热管道缺水

如不能及时补水,将致使供热管网系统压力失衡,导致局部或整体供热系统不能稳定供热。

用户私改供热设施会有什么后果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户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拆改室内共用供热设施,扩大采暖面积,增加散热设备或者装饰装修房屋,妨碍对设施进行正常维修养护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供热用水,不可私放,私自改装,影响邻里。

让我们合法、合规,安全使用供热设施,今年冬天一起“把家安在春天里”。

来源:管城理市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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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13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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