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北京市卫健委提醒:
要做好学校、养老院、护理院、儿童福利院等重点场所防疫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督促在校学生、工作人员和服务保障人员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减少聚集性活动,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11类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及时报告,按规定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

资料图 新华社发
各社区(村)、物业部门等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加强人员出入管理,把好门、看好人、扫好码、登好记,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公共交通、酒店民宿、市场商超、文娱健身等公共场所要坚持扫码测温、查验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规范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要加强公共卫生间等重点公共场所清洁消杀频次,保持清洁干爽、空气流通,使用公共卫生间人员,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减少交谈,及时做好手卫生,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孙乐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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