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2022年国庆期间食品安全防线——致昌平区餐饮服务单位的一封信
网络
2022-10-08 13:58

昌平区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

2022年国庆即将来临,广大消费者用餐需求日益增多,为进一步做好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积极维护好昌平区餐饮行业市场秩序,确保辖区百姓饮食就餐安全,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须自觉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1.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每日到岗员工坚持昌平E企通打卡;对员工进行体温监测和健康状况监测,并详细记录;按疫情防控要求频率进行核酸检测、疫苗应接尽接;所有员工在岗时佩戴口罩;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室内通风换气,每日对经营场所进行全方位消毒,如实记录并公示。

2.设置顾客体温检测专岗。对进入餐饮经营场所内的顾客由专人进行扫码测温、查询健康宝72小时内核酸、佩戴口罩等情况;设置一米线、就餐高峰时段限制最高人数等措施,确保不存在人员聚集现象。

3.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的采购使用管理。如采购使用进口冷链食品(含7种国产水产品:平鱼、带鱼、鳕鱼、巴沙鱼、鲽鱼、红虾、白虾),必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扫码追溯、北京冷链追溯平台使用、货物专柜存放等工作要求执行,不得与国产冷链食品混存混放,不得采购使用“四证”不齐、来源不明、未经检测、应上链未上链等产品。

二、切实履行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行为,保持线上、线下经营一致,确实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上审批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禁止超范围经营,保持店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

3.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从合法渠道采购。不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不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的肉类及其制品,严格执行食品及原材料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建立食品采购台账。

4.食品工具、用具、容器做到生熟分开使用,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5.严格落实餐饮具消毒及保洁措施,餐饮具清洗消毒要按照清洗、消毒、冲洗顺序操作,含氯消毒液应用凉水配制配比有效氯含量不低于250mg/L,消毒后充分冲洗干净。使用集中消毒餐具的,应查验、留存餐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消毒合格证明。

6.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不得购买、存放、使用亚硝酸盐。

7.保证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并了解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强化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8.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提供给消费者的食品卫生安全,预防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9.针对近期媒体曝光个别餐饮单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情况,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要举一反三,确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守2022年国庆期间食品安全防线。

10.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要落实店内和解员制度,确保店内每日有专人负责,及时处置店内消费纠纷,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三、做好用水、用电、用气等各项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严格执行各项设施设备的操作使用规程,随时随地清除不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食品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希望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与我们携手并肩,以诚信为基、监督为墙、宣传为窗,共铸食品安全的坚固长城。

最后,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衷心祝大家国庆节日快乐。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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