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文峰美发美容有限公司和上海新世纪文峰美发美容有限公司因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分别被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0万和80万。
据天眼查APP,两则处罚文书显示,当事人在其门店灯箱及公众号中发布“浩哥说”宣传内容,含有大量封建迷信内容并宣称当事人的商品具有疾病治疗、改变命运、延长寿命等功效,其中包括“华佗、李时珍都解决不了的皮肤和身体问题,浩哥都能调理好”“运用文峰创始人陈浩先生创造发明的‘六合’美容技术……将淤积在人体五官六腑的各种邪气、垃圾、毒素排泄出体外……”等。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以及发布违法广告,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广告法。
当事人虚假宣传行为持续近6年,且近2年因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已受到3次行政处罚,但仍未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合法经营,应认定属于情节严重情形,给予从重处罚。
虚假宣传屡教不改,还曾吹捧老板有“天眼”
据上游新闻此前报道,2021年12月5日,上海文峰集团董事长陈浩的秘书白寅曾发文《秘书眼中的上海文峰美容美发集团总裁陈浩》赞扬陈浩称:“浩哥掌握万物之规律,凡事只要过了他的眼睛和大脑,一切都会变得通透,再大的难题都会被他轻松解决。”
文章还将陈浩描述为“首屈一指的三百六十行状元大满贯”。在白寅的文章中,不仅将陈浩描述成节俭勤政的老板,更将其视为“神人”。该文章发布后立即引发关注,但随后被删除。
2021年6月、11月,上海文峰因投诉率居高不下,曾两度被上海市消保委约谈,突出问题是大额消费拒不退款、售后服务缺位以及以“加盟店”为由推脱责任。上海市消保委还曾提示其“商业模式或暗藏重大风险”。
2022年3月7日,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公布了《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2年第二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其中,案例1《上海文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违法广告案》显示,当事人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了“文峰美容美发”招生培训广告,宣传“高薪就业保障”“零基础入学,包学会,包就业”“包全国就业上岗”等内容。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了发布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的培训广告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32.81万元(328089.51元)。
来源:天眼查、上游新闻、上海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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