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对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龚建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22-08-04 10:03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龚建华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龚建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龚建华,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漳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龚建华利用担任江西省南昌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宜春市委副书记、市长,抚州市委书记,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最高检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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