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胃又爽口的“拍黄瓜”,
是很多餐馆的“必备”凉菜,
然而,
安徽多家餐馆因出售“拍黄瓜”,
被处以5000元罚款。
餐馆卖凉菜却被处罚,
这是怎么一回事?
多家餐馆被罚:超出经营范围
通过调查,记者了解到,
合肥市包河区王良才酸菜鱼望湖城店,
未经许可在网络平台上经营凉菜,
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构成未经许可经营冷食类食品的违法行为。
包河区市场监管局最终决定,
对当事人予以没收违法所得244元,
罚款5000元的处罚。
庐阳区又驰餐饮店现场进行凉菜制售,
也因同样原因被处以5000元的处罚。
最近,池州一论坛上,
也有餐饮老板发帖反映,
“一个小饭店,拍个黄瓜而已”
却被举报处罚5000元,
怀疑遇到了“职业打假人”。
执法部门:无法认定职业打假
“拍黄瓜”几乎是每家餐馆的“标配”小菜,
因为这个被警告、罚款,
听上去似乎确实冤枉,
但记者从执法人员处了解到,
监管部门调查发现店家确无冷食许可,
便作出了警告处罚,
但举报人继续投诉,
监管部门也专门召开了专题讨论会,
“因为这个情况也不是一家、两家。”
最终,执法人员综合调查,
未发现有恶意举报的情况,
消费、送货、食用,
都有证据证明,
且消费者表示食用后身体很不舒服,
于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
给予涉事餐馆5000元的处罚。
监管部门:需要办理冷食类许可
记者从合肥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
这些餐馆被罚款的原因,
均是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
《食品经营许可证》中,
对于商家可以出售的食品种类进行了分类,
热食类、冷食类、糕点类......
商家需要在办理许可证时,
就要对所经营的项目进行申请。
合肥市市场监管局,
餐饮服务安全监管处处长戴芙蓉表示,
很多规模较小的餐饮店,
一开始在申请许可的时候,
可能并没有申请这一项,
如果需要增加,
可以在制售凉菜前,
先申请经营范围变更,
“原来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哪办,
就在哪提交变更申请。”
网友:涨知识了
毕竟是生活中再常见不过的凉菜,
对于这件事,
也有人认为处罚合理,
既然有规定,那就要遵守,
管得严是对消费者负责。
很多网友表示,
上了热搜才知道,
凉菜居然还需要专门办理许可,
涨知识了!
食品安全无小事,
卖“拍黄瓜”被罚,你怎么看?
(原标题:卖份“拍黄瓜”,被罚5000元)
来源:央视网综合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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