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警方通报,一名于3月8日被拘捕的28岁男子,涉嫌在明知自己确诊新冠的情况下到餐厅“播毒”并拍照上传至社交平台炫耀。他被控11项“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险”罪,此前已承认控罪,7月5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处即时监禁一年。
据介绍,被告林显扬报称影印机技术员,分别于2月23日和25日接受核酸检测及提交深喉唾液样本,2月27日和3月1日收到阳性结果通知。警方调查发现,他曾到访黄大仙新光中心“富临皇宫”、钻石山荷里活广场“元气寿司”等店,特意留下纸巾等物品,并在社交平台留言。
裁判官形容案件“非常非常严重”,被告行为卑劣,将行踪发布至社交平台更令市民感到恐慌;而且行为具针对性,情节严重。
警方强烈谴责个别人士自私及不负责任的行为,在疫情严峻之际四处“播毒”,罔顾公众安全,对公共健康构成严重风险。警方定必严正执法,竭尽全力将违法人士绳之于法。
(原标题:香港一确诊男子四处“播毒”获刑一年,警方通报案情)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流程编辑:TF063
如遇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相关文章刊发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版权侵权联系电话:010-8520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