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消息,2022年6月15日,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罪犯罗登验明正身,依法执行死刑,阿坝州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全程监督。行刑前,安排罪犯罗登会见了其家属,依法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此前报道:
“不怕阎王的”罗登,被执行死刑!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罗登,绰号为“不怕阎王的人”,此前在阿坝州阿坝县、红原县、若尔盖等地长期为非作歹,他好勇斗狠,欺凌群众、暴力收债、敲诈勒索、打架斗殴,甚至携带冲锋枪、手榴弹逃亡两年,最终被160名武警、公安围捕拿下。
2018年4月10日,被告人罗登在阿坝州若尔盖县唐克镇一草场内被阿坝州公安局抓获,在其藏匿的帐篷内发现仿56式冲锋枪一支、子弹78发,弹夹2个,手榴弹1枚。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9年11月3日,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罗登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违法所得赃款人民币四十二万元,继续追缴,发还给各受害人;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违法所得赃款人民币四十二万元,继续追缴,发给还各受害人。
(原标题:“不怕阎王的”罗登,被执行死刑!)
来源: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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