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未成年人参与!四部门发声

【四部门要求不得为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  

为切实加强网络直播行业规范,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7日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提出  

①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  

②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  

③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  

④建立未成年人专属客服团队  

⑤规范重点功能应用,网站平台应在意见发布1个月内全部取消打赏榜单  

⑥加强高峰时段管理  

⑦加强网络素养教育等工作举措。

来源:新华网微信公众号

流程编辑:TF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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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07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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