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地环保不作为监管不力被痛批
2022-04-13 09:12

一个又一个刺眼的“监管不力”表述,出现在了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公开通报的全部5个典型案例中。

这5个案例分别为:河北承德兴隆县非法采矿问题突出、江苏镇江长江岸线清理整治推进不力、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拉特前旗铁矿等开采违法违规问题突出、西藏昌都水泥项目批小建大、新疆玛纳斯河流域水资源管理不力。

“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是此次督察组深入现场查实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曝光此类问题的同时,督察组表示,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以修复之名行破坏之实在原开采面上继续开矿

3月下旬,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5个督察组分别对河北、江苏、内蒙古、西藏、新疆5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督察。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河北省时发现,承德市兴隆县非法采矿屡禁不止,肆意侵占自然保护区及林地,生态破坏问题突出。

兴隆县一些矿产企业采矿权到期后未重新申领采矿许可证,无证采矿问题突出。大规模无证开采矿石导致山体严重破损,矿坑及其周边支离破碎,地表大面积裸露,严重破坏自然生态。

兴隆县一些采矿企业甚至不惜违法侵占自然保护区。督察发现,挂兰峪镇六拨子村一采矿点非法侵占六里坪猕猴省级自然保护区。通过卫星影像图比对及现场督察发现,2019年9月以来,该采矿点非法开采矿石6.5万吨,非法侵占自然保护区实验区44亩,破坏一般公益林12亩。

一些采矿企业保护森林的法治意识淡薄,采矿过程中肆意破坏林地。督察发现,河北铸合集团兴隆县矿业公司在未办理占用林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2018年至2021年底,越界非法开采花岗岩,原有植被生态遭到严重破坏。该矿因越界开采、侵占土地先后受到地方有关部门3次行政处罚,在未完成生态修复的情况下,当地有关部门仍为其延续采矿手续。

兴隆县生态修复治理问题突出,有的甚至以修复之名行破坏生态之实。八卦岭乡、挂兰峪镇32家废弃无主危险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由唐山中地地质工程有限公司实施治理,但现场抽查发现,百砬沟废弃矿山不仅没有按要求开展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反而在原开采面上继续开矿,原需综合治理面积为30亩,目前开采破坏山体面积已超过57亩。

督察组指出,兴隆县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要求不到位,对矿山开采和生态破坏监管不力,任由非法采矿侵占自然保护区和林地造成生态破坏等行为长期存在。

违法违规开采的问题在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拉特前旗也存在。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内蒙古自治区时发现,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矿山开采长期无序发展,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问题突出,近3万亩荒漠草原被违法侵占,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害。

乌拉特前旗共有在期矿山85家,其中露天矿山45家,露天开采集中区域在荒漠草原中形成一座座“天坑”和尾矿废渣堆积的“山丘”。督察组现场抽查的8家露天矿山,无一按照规范进行开采和修复,植被破坏严重,生态修复难度极大。

此外,乌拉特前旗有62个采矿项目存在侵占荒漠草原问题,侵占总面积近3万亩,严重违反草原法。“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没有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粗放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对违法违规问题监管不力,对荒漠草原等生态脆弱区域造成严重破坏。”督察组指出。

批小建大严重破坏生态野蛮施工倾倒废渣弃土

野蛮开采的问题也在这次督察中被曝光。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西藏自治区发现,昌都市水泥项目批小建大,生态破坏问题突出。

现场督察发现,西藏开投海通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水泥)野蛮施工,采区和矿区道路两旁废渣弃土大量顺坡倾倒,导致矿区形成大面积高陡边坡,且未落实矿区生态修复措施,生态破坏十分严重。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争建材)石灰岩矿山将开采的矿石从海拔约4600米的山顶,直接自然滚落到海拔约4200米的工业广场,矿区山体自然生态破坏殆尽,安全隐患十分突出。八宿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宿水泥)石灰岩矿山未落实环评“边生产边治理”要求,没有采取作业区及运矿道路洒水降尘、堆存物料防尘苫盖等抑尘措施。

此外,水泥项目还存在批小建大问题。督察发现,自治区有关部门批准昌都市4个水泥熟料项目产能合计255万吨/年,但实际建成产能超过批准产能的41.2%。其中,高争建材一期、高争建材二期、海通水泥批复产能均为60万吨/年,八宿水泥批复产能为75万吨/年,但实际建成产能均为90万吨/年。国家有关部门2018年印发的《关于严肃产能置换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明确要求,一旦发现存在批小建大的行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整改,整改到位前不得擅自投产。但当地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放任上述项目违规点火投产。

督察组指出,昌都市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到位,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力,对水泥企业采矿破坏生态、项目批小建大问题监管不到位。

侵占长江河道建办公楼危险废物随意抛撒江滩

长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也出现在了这次通报中。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江苏省时发现,镇江市长江干流岸线清理整治推进不力,生态破坏和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督察发现,镇江市对违反水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占用河道的项目未全部纳入清理整治清单,存在少报漏报问题。现场抽查发现,长江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内仍有19个项目未取得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其中9个为环境风险较大的化工项目。扬中市有关部门以水利设施名义立项建设的西沙湾星空酒店位于长江河道内,督察组现场督察时该酒店正在营业。扬中市明知该项目违法,但在上级排查时仍将其报告为水利设施。

江苏鼎盛重工有限公司在长江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办公楼、宿舍楼等建筑物近4万平方米,填高滩地,改变河道原貌,影响行洪安全。镇江晶晶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天辰新材料有限公司、镇江惠隆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和纯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等化工企业临江而建,侵占长江河道,厂区内大量废弃设备和危险化学品对长江生态环境安全形成较大威胁。

督察还发现,镇江市列入清理整治清单的142个项目均于2020年6月底前上报完成整改,但部分项目清理整治不到位。位于丹徒区的镇江市安丰船业有限公司和振兴海洋船舶重工有限公司目前仍存在用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填占江滩侵蚀江面问题,填占面积约1.8万平方米,岸线生态遭到破坏。江苏复兴船舶有限公司未经审批违法占用长江岸线新建船舶修造和拆解项目,现场督察时企业正在开展国家明令禁止的冲滩拆船作业,大量含油废水直排长江。镇江环太硅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滩地430亩建设厂房及相应的生产设施等,2019年11月该公司仅拆除3座栈桥及少量建筑,2020年3月扬中市予以验收通过。现场督察发现,其余违法建设的建(构)筑物仍未整改,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此外,少数企业超标污水直排甚至偷排长江的问题也比较严重。督察发现,江苏远泽电气有限公司在长江围堤上埋设约1公里长的管道,将产生的废水排入长江,违法问题突出,性质恶劣。

督察组指出,镇江市相关区(市)对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长江岸线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治工作不到位,监管执法不力。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时发现,玛纳斯河水资源违规分配,流域违法取水问题多发,挤占生态用水,流向生态功能区的河道长期断流,导致部分生态功能区退化严重。

首要问题是生态用水量打折扣。玛纳斯河流域管理局偷换概念,将红山嘴断面的4.17立方米/秒最小生态基流流量曲解为1.3亿立方米/年总水量,实际操作中仅在洪水季一次性放足水量,用泄洪水量“顶替”生态水量,而非洪水季则将河水全部引入东岸大渠。

其次是违法取水问题突出。督察发现,玛纳斯河流域管理局监管不力,流域内违法取水多发。玛纳斯河流域54个地表水一级取水口中,22个未办理取水许可。此外,玛纳斯河河道外一公里范围内目前仍有573眼地下水机井未取得取水许可。作为玛纳斯河流域主要监管部门,玛纳斯河流域管理局却知法违法。2015年,玛纳斯河流域管理局在玛纳斯河上建设了21眼地下水机井,至今没有取得取水许可证。

此外,部分重要功能区生态功能退化。卫星遥感图片显示,2018年至2021年,玛纳斯河国家湿地公园内近3平方公里的湿地面积干枯。现场督察时,该段河道失去基本输水功能,附近难见水生植物。

督察组指出,玛纳斯河流域管理局作为玛纳斯河流域管理机构,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到位,没有保障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对违法取水监管不力,导致玛纳斯河部分河道长期断流。石河子市水利局及其下属单位知法违法,擅自在湿地公园内建设拦水坝,截断湿地水源,加剧了重要湿地生态功能退化。

(原标题:五地环保不作为监管不力被痛批)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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