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的“北交所”:1918年成立,掀起洋务运动小高潮
2021-11-23 16:16

民国时期北京证券交易所损益表 局部

北平证券交易所股票正反面

近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开市交易引起多方热议。北交所的成立将给中国经济发展以及老百姓生活都带来巨大影响。鲜为人知的是,其实“北京证券交易所”这个名称,在100多年前的北京城里就出现过,而且还是在当年极为热闹的前门大街。

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兴办的股份制企业,是1872年成立的轮船招商局。此后,在1880年前后,先后有近40家企业通过在市场上发行股票筹资得以创办,掀起了洋务运动时期股份制企业兴办的一个小高潮。

股票的发行催生了股票交易的需求,最早提出在中国创办交易所的是梁启超,他在1904年前后,提出开办懋迁公司,即证券交易所,目的是为清政府推行公债,以挽救财政。

1914年12月,在著名实业家张謇全力主张下,北洋政府颁布《证券交易所法》,这是近代中国第一部关于证券交易的法规。1916年,孙中山先生首先发出创设上海交易所的倡议,不过当时上海的商人与当地政府一直在为是合办证券和物品交易所,还是分开办理争论不休。上海证券交易所也就搁浅。

1918年,我国历史上第一家由中央政府核准的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成立了。当时在北京成立证券交易所,最直接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北京、天津地区的金融、经济发展较江南地区发达,而是因为当时的京津地区爆发“京钞”信用危机。

民国后,各处大清银行均改为中国银行,1912年底,民国政府财政部呈准由中国银行发行兑换券,规定:凡完纳地丁、钱粮、厘金、关税,购买中国铁路、轮船、邮政等票及交纳电报费、发放官俸、官饷、一切官款出纳及商民交易,皆一律通用,并按券内地名,由各地中国银行随时兑现。

原由清邮传部奏准设立的交通银行,在辛亥革命后,仍继续发行钞票。1913年初,由袁世凯命令,交通银行按照中国银行兑换章程发行钞票,交通银行也成为具有国家性质的银行。

民国初年,因为两个银行发行的兑换券数额不多,流通也比较好,受到当时老百姓的欢迎。当时鲁迅如此记载,“有一时,就是民国二三年时候,北京的几个国家银行的钞票,信用日见其好了,真所谓蒸蒸日上。听说连一向执迷于现银的乡下人,也知道这既便当,又可靠,很乐意收受,行使了。”

然而,好景不长,北洋政府连年内战,军费支出巨大,再加上袁世凯筹备复辟帝制,耗资巨大,造成了国库空虚。为解决财政困难,袁世凯通过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垫资借款,动用了两行的现金储备,这逐渐动摇了两行兑换券的信用基础。在京的官宦大贾,开始提取两行的存款,转存至外国银行,财政当局不得不饬令禁止,然而争相兑现的情况越来越严重。

北洋政府于1916年5月12日下令,停止两行兑现兑换券。一时间,京津一带,购买火车票、邮票、发电报皆收现银而不收钞票,一些政府部门比如税收机关拒收两行的兑换券。不过,停止兑现遭到全国反对,多地未能执行,最后停止兑现的范围主要只限于京津地区。这一事件,史称“京钞风潮”。由于两家银行的纸币,发生大幅贬值,引起北京市面一片混乱。市民纷纷抛出纸币抢购商品,造成物价上涨,币值下跌。鲁迅当年的日记印证了那时的状况:“我还记得那时我怀中还有三四十元的中交票,可是忽而变了一个穷人,几乎要绝食,很有些恐慌。”

当时,北京和全国各地商民迫切要求恢复兑现,北洋政府不得不向英日两国借款,用来收回部分“京钞”,并于1918年初发行六厘短期公债和六厘长期公债,用“京钞”兑换这些公债。此后公债和其他一些有价证券的买卖日渐增多。这促成了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成立。

当时,北京证券交易所在向北洋政府农商部呈请成立开业的呈文中称:“所有公债及一切有价证券之买卖渐见增多,但无统一机关为之评定,价值涨落毫无一定标准。且无稳固机关为之担保,故买卖通常只可为现货买卖,而不能为定期买卖,是以关于证券之流转不无窒滞之处。”

由此可见,民国时期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产生,并非金融市场自发的产物,而是作为北洋政府大量发行债券的补救。

1918 年3 月,北京证券交易所筹备会召开第一次理事会。1918年6月5日,在北洋政府的批准下,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由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当时成立的背景是出于某种政治需求,在开业初期,交易所专做中外银行钞券买卖。据1918年11月30日第一届营业结算报告,1918年北京证券交易所共成交2120万元,其中钞票交易2057万元。钞票交易中,中行“京钞”1402万元,交行“京钞” 160万元,占到了钞票交易的80%左右。

1920年,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营业额逐渐扩大,还在西交民巷设立证券交易所的分市场。1922年,北洋政府收回中、交两银行钞票后,北京证券交易所分市场撤销,逐渐改做短期公债。

当年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位于前门大街114号(今甘井胡同东口与前门大街交会处)。交易所共设四股七处:征收股、出纳股、计算股、会计股以及现金处、代用品处、证据金处、差金处、付股票利息处、经手费处和市场处等。

交易所内设号头(即经纪人)60名,每位经纪人要向交易所缴纳保证金5000元,而交易所也要向国库缴纳保证金。交易所的办公时间和银行相同,即上午10点至12点,下午2点至4点。买卖都在上午进行,以便下午交割。如今,北京证券交易所旧址已无踪迹可寻,但位于前门西河沿街196号的中源证券交易所旧址仍在,可以看到当年证券交易所的格局。

1928年国民政府定都南京,改北京为北平,所以北京证券交易所亦更名为“北平证券交易所”。不久,北平证券交易所又改名“北平证券物品交易所”,其后营业更是一落千丈。1937年日本占领北平后,交易所于1939年初歇业,其后又反复停停开开,至1949年时已完全结束。

1949年后,北京市人民政府根据当时金融形势的需要,于1950年2月1日又重新成立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所内所交易的品种主要是股票,后来随着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不断深入,北京证券交易所于1952年2月21日停业,为时两年。

如今,全新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再次回到人们视野,虽然名称相同,但其内涵发生了质的变化。

(原标题:民国时的“北交所”)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张世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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