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延期乘客多花了2000多,律师:航空公司应该承担责任
2021-10-11 19:07

国庆节期间,乘客谢先生就遇到了这样一件糟心事。原本提前预定了南航10月4日三亚飞揭阳的航班,但是该航班发生了变动调整,延期一天才起飞,导致3人滞留三亚,一天产生两千多元的费用损失。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郭春雨

唯一能够乘坐的直达航班延期了一天,因为滞留多出来到费用咋办?

国庆节期间,乘客谢先生就遇到了这样一件糟心事。原本提前预定了南航10月4日三亚飞揭阳的航班,但是该航班发生了变动调整,延期一天才起飞,导致3人滞留三亚,一天产生两千多元的费用损失。

对于这额外产生的费用,南航回应称,此次属于计划性调整航班,不构成运输合同保障部分,因此拒绝赔补。


 

航班变动通知

“唯一航班”变动致乘客滞留一天

谢先生告诉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他预订的10月4日航班CZ5305是三亚飞往揭阳的唯一直达航班,发生变动后,他找不到当天抵达目的地的其他交通方式。“因为是国庆黄金周期间,提前预订的酒店也不能取消,如果改签到3日就浪费三个人的酒店费用,损失更大,所以只能乘坐变动后的5日航班。”

黄金周期间,三个人在三亚一天的酒店费用、餐饮费用等加起来超过了两千元,而这个费用原本不在此次计划之内,这让谢先生觉得挺憋屈。

“南航跟我们说航班变动的时候只是通知我们,并没有给我们选择权,这不仅让我们多出了花费,还给我们的出行带来不便。”谢先生说,他在接到变动通知后就联系南航客服进行协商,希望对方给出解决方案,客服多次表示“加急处理投诉”,但直到运输合同履行后才提出方案,称将补偿500里程积分。谢先生拒绝该方案,他认为“伤害性不大,但心理伤害较强”。

谢先生和南航客服对话

谢先生表示,“南航这边解释他们是计划性调整,提前通知了变动所以不赔偿乘客的损失。但我认为既然出售了‘唯一航班’的机票,就应该承担起社会责任,尽可能降低变动航班的可能。如果已经变动了,更应该积极地和旅客沟通,而不是一直拖到航班落地后第二天才联系我补偿。”

南航客服回应:

计划性调整不构成运输合同保障部分

10月8日,南航客服人员称,该航班变动属于计划性调整,时刻表当中列明的时刻或机型,在公布区域和旅客实际开始旅行期间都是有可能变动的。且谢先生遭遇的这一变动在9月29日已做相关通知,因此不能满足补偿住宿费用。南航客服提出向3位滞留乘客各补偿2000里程,谢先生表示拒绝。

谢先生出示的住宿发票

此外,记者查询南方航空国内运输总条件,其中关于班期时刻和航班取消及变更的条款显示,航班时刻表中载明的航班时刻或机型,在其公布之日与旅客实际开始旅行之日期间将可能发生变动,南航对该航班时刻或机型不予保证,而且该航班时刻或机型也不构成南航与旅客之间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律师说法:因航空公司的过错导致,航空公司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旅客因航班延误造成损失的,能否要求航空公司赔偿呢?

北京市中闻(上海)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执行主任张玉锋律师表示,首先,谢先生等乘客订好机票,就与航空公司达成了航空运输合同关系。如果航班确为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出现的原因取消的,根据现行的民航相关规定,其诉请可能难以获得支持。但如果航空公司是由于自身原因,包括乘客太少等原因取消航班的,则可以主张赔偿。此外,南航在本次事件中是有一定过错的。南航没有将航班起飞的情况与旅客协商,导致旅客滞留,对消费者损失的扩大存在过错。

另外,谢先生作为一名消费者,有知情权、选择权和赔偿请求权。如果航空公司无法证明航班延误、取消是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或完全是因为航空公司自己的过错导致时,航空公司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谢先生可以先和航空公司进行交涉协商,或请求航空主管部门进行协调,也可以考虑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消费者可先向南航诉之以理,指出南航一方在本次事件中存在的过错,将自身预定酒店、租车等损失出示,双方再就损失问题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另一方面也可向民航局投诉或者向当地消协要求调解。

最后,张律师提醒:消费者去到法院起诉时,尽量保留好相关证据,例如预订酒店、租车等消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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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11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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