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辅警管理工作 整个群体素质参差不齐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乍听上去,人们可能都会觉得,终于要“管一管”辅警了。可是当我们脱掉有色眼镜,抛开以偏概全的固有思维,我们就应当明白,对辅警管理的目的,应当是让这个行业更加有尊严,进而更有利于社会治安的维护。
辅警的公众形象并不好,有的地区,甚至称其为“二狗子”、“皇协军”。在某种程度上,这一形象,其实是有关部门通过媒体不断发声、强调后形成的结果。
最近有一个案例,是关于“交警夜查货车收黑钱”事件的,河北方面昨日通报称:收钱者系协管员。我们能在网上搜到无数类似的回复。可能,在官方的观念里,辅警与正式民警天差地别,辅警不能代表正式民警的形象,而当一件负面事件中的涉事者被确认为辅警身份后,公安机关也就理所当然地摆脱了干系。
另一方面,正式民警与辅警或者协警的分工和待遇差别,导致了在个别地区,辅警在正式民警面前也不受待见。比如今年11月,四川乐山一协警遇到一警察乱停车,劝其开走,却遭到对方多次大声斥责,并当众鄙视协警是“临时工、工资低”。
也就是说,有的时候,无论是在公众面前,还是在正式民警面前,辅警都有点“两头不讨好”。随着媒体对辅警群体关注程度的提高,不少自感“群众看不起、领导不重视”的辅警都曾对着话筒大倒苦水。
辅警的负面形象,一方面来自于上述原因,另一方面,也和整个群体素质参差不齐有很大关系。
刚刚出台的《意见》,从管理体制、岗位职责、人员招聘、管理监督、职业保障等方面,提出了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比如,招聘正规化、设置相关门槛,有利于杜绝“关系户”,进而能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辅警的岗位职责将清晰明确,有一定的晋升通道,有利于激发辅警的干劲,不再是“干多干少都一样”;辅警履责后果由所在公安机关承担,则是倒逼相关部门加强对辅警的培训、管理。
《意见》对辅警招聘、管理等方面提出的种种要求,给辅警制度改革留下了足够的空间。
而要想解决辅警法律地位不明、职责权限不清、职业保障偏低、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要想让辅警形象得到改善,进而让整个公安队伍的形象有所提高,社会治安不断向好,我们需要从辅警尊严的角度去理解《意见》。因为如今辅警“生态”并不理想,在这种“生态”下的改革,会面临很大阻力。要改变这种“生态”,首先要改变人们的观念。
也就是说,要让《意见》真正收到实效,需要公安内部真正地树立起关爱辅警、尊重辅警的意识,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尽可能地体现辅警的工作强度与工作成绩。
而对于社会而言,不能因为辅警的“非正式”而轻视他们。辅警的任务就是按照法律协助警察维护治安,尊重他们,无关他们的收入,无关他们的编制,尊重他们,是尊重法律本身。罗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