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两口结婚婚房落谁的名?五种情况后果大不同!
如今小两口结婚买房离不开父母“助一把力”。但双方父母的介入,会使“房本落名”问题变得更加复杂。拐角君身边就出现过一对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情侣,因为婚房落名两人争吵不断,最后大打出手,一拍两散。婚房该写谁的名?要不要登记父母的名字?实际上,产权证上该写谁的名字,大多时候要看双方出资的情况,由男女双方商量达成统一意见,但不同的写法会带来不同的法律后果。
今天,拐角君就给大家分析下不同的落名带来的不同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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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全资购买
恋人之间,在一方独立承担所有房款的情况下,往往会选择登记出资一方的名字,那房屋就是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情况则较为复杂。这里需要考虑取得房产证和缔结婚姻关系的前后顺序。如果婚前取得房产证,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如果在登记结婚后取得房产证,那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现实中还存在一种可能,就是因户口等问题不得不落在未出资一方的名下。如果离婚,房产分割的办法同上一致。
2
双方共同支付全款
双方一起出资并全款购买婚房,写上准夫妻二人的名字是比较常见的做法。将房产登记在二人名下,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
还有一种做法,将婚房登记在男女其中一方的名下。如果婚前登记在一方名下,按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处理,婚后登记为一方,就要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3
双方或一方支付首付
如果双方共同出首付并共同还贷,通常会写上准夫妻二人的名字。将房产登记在二人名下,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
双方共同出首付,只登记在出资一方名下,那另一方便是隐名还贷。如果是在婚前领到的房本,名字不在房本上的一方除非举证证明自己是共同出资,否则只能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获得补偿。如果领房本晚于领结婚证,房屋便是夫妻共有财产,但对于婚前的出资部分,也要负举证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是一方支付首付款,二人婚后共同还贷款。如果婚前登记在出资方名下,就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但配偶享有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就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法院会适当照顾出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