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26年前家传名画被警方扣押后丢失 真的吗?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26年前,北京的孙先生携家传的两幅画南下广东。这两幅画分别是吴昌硕的《梅花》和李苦禅的《鹰》。当时两幅画作被珠海警方以涉嫌走私文物扣押。后来查明并无犯罪事实发生,警方释放了孙先生,但被警方扣押的画作至今还没有返还。近日,珠海警方给出的最新回应是,原画作是赝品,目前已经丢失。
这个案子当年东西被扣就很蹊跷。人放了东西却没了下文,事主除了苦等别无选择。26年后,没了下文的东西有了下文,原来被认定为赝品,而且丢失了。这一下,物证没了,线索也就断了。
不知多少悬疑侦探剧爱好者看到此报道后被激起了好奇心,但是事实也可能会让一些人失望。赝品丢了也许不像真品被盗后果那么严重,可是赝品当初是如何被鉴定为赝品的呢?
这里想给珠海方面相关负责人士提点小建议。线索只要有,就应该开诚布公地查下去。既然两幅“名画”被定为赝品,那么,警方当年肯定是邀请了相关专家进行的鉴定。既做了鉴定,就应该有鉴定书之类的文件。找到当年做鉴定的专家,找到当年的鉴定书,也就重新有了线索,可以说,是人证物证俱在了。那么,专家如今在哪里?文件如今在哪里?经手人去哪儿了,线索也就去哪儿了。这样一步一步找,总能证明警方的诚意。一句遗失不见,不管怎么说显出了些许敷衍搪塞。有较真儿的,没准儿还以为这种态度是出于庇护和心虚呢。
相类似的新闻,还有不少,有责任心的媒体也列举出了一些。比如,19年前,河南人申德林被吉林方面以投机倒把为由带回调查,随身银元、古币全部没收。法院判工商局返还扣押物品。两枚“民国半元纪念币”却不知去向。三十年前,河南村民王连民家中的两件祖传古董被镇文化站“借走”,这一“借”就借了三十年,两件“传家宝”却再无消息。
面对这类破绽百出的“无头案”,人们只能期待严格的监管制度和《国家赔偿法》能够真正疏而不漏,让公民个人合法财产得到最强有力的保护。当然,相关政府部门、机关公正无私的态度,当然更是不可或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