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案真凶赵志红今日二审 一审被判处死刑
2015年4月14日讯,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今天9时开庭审理原审被告人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上诉)一案。赵志红一审被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法院认定其系“4·9”女尸案(即呼格吉勒图冤案)真凶。
有关开庭公告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3条规定,在一号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审被告人赵志红犯抢劫罪、盗窃罪部分;对赵志红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及相关的抢劫罪部分,因涉及个人隐私,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此前,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2月9日公开宣判了被告人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一案,对赵志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3000元,判决赵志红赔偿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102768元;判决书显示,赵志红是“呼格案”真凶。宣判后,被告人赵志红在上诉期内书面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综合新华社 刘懿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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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吉勒图父母赶往法院旁听
因为身体原因,昨晚还决定不参加庭审的呼格吉勒图父母,今天凌晨临时决定放弃原定到医院打点滴的计划,赶往法院参加旁听。
今天早上八点一刻,呼格父母李三仁和老伴尚爱云在大儿子昭力格图的陪伴下,来到内蒙古高级法院通过安检走入法院大门。他们告诉记者:“这个大门口我们太熟悉了,之前的9年间,我们老两口几乎天天都来这里为儿子呼格吉勒图伸冤,但是始终无法叩开这扇大门……呼格案平反之后、赵志红案开庭,我们终于可以理直气壮的参加案件旁听,心里平静了许多。赵志红作为一审被法院认定的呼格案凶手,我们同时心里也多了一份复杂的感情……”
昭力格图在电话中更是情绪激动:“之前很多媒体都表述称不上诉,一审宣判之后他却出乎意外的宣布二审上诉,我认为无论如何赵志红的决定应该得到尊重。针对我二弟(指呼格吉勒图)的案子,他九年来坚持系自己所为—这一点,我们全家人对他感情都特别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