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晚首页

新闻国内

工信部征求意见: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发送商业性短信息

2020-08-31 16:15 北京日报客户端 TF015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8月31日获悉,工信部就《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

征求意见稿提出,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用户未明确同意的,视为拒绝。用户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的,应当停止。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发送端口类商业性短信的,应当确保有关用户已同意或请求接收,并保留用户同意凭证至少五个月。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擅自改变电信网码号用途,不得将用于发送业务管理和服务类短信息的端口用于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无正当理由不得对用户接收业务管理或者服务类短信息进行限制。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建立预警监测、大数据研判等机制,通过合同约定和技术手段等措施,防范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发送的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的商业性电话。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经营者发现任何组织或个人违反本规定发送短信息或拨打电话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制止其行为,可视情况限制向其提供新增通信资源或暂停相关服务。相关记录应予以保存并提供申诉途径。暂停相关服务前应告知相关方。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建立全国统一的“谢绝来电”平台,引导相关组织或个人尊重用户意愿规范拨打商业性电话。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依托“谢绝来电”平台提供“谢绝来电”服务,采取便捷有效的方式登记用户关于商业性电话的接收意愿,并依据用户意愿和双方协议约定提供防侵扰服务。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经营者提供“谢绝来电”服务的,参照前款规定执行。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为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经营者提供“谢绝来电”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原标题:工信部征求意见:未经用户同意不得短信或电话营销)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赵鹏

流程编辑:TF015

分享到

工信部通报101款APP侵犯用户权益,优衣库网易公开课等登黑榜

经济回到正常轨道,近2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超4%

过难关!全国规模以上企业5月利润同比增6%

工信部: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1.3%

2G3G将转网 两亿老人机用户或将换手机

当当知乎好医生等齐登黑榜,工信部再曝光违规APP

工信部:复工复产企业面临再次停产风险

被曝泄露用户数据 新浪微博被工信部约谈

工信部:累计向湖北发送13.36万件N95口罩

工信部:四措施保障医疗物资供给,重点医疗物资统一管理统一调拨

工信部急调物资,2万副护目镜、5千个隔离面罩空降武汉

外交部:再次正告美方,任何行径都阻挡不了中国统一的历史潮流

RCEP签署对全球有何重大意义?外交部回应

启程!“蒙古国捐赠羊” 首批加工品运往湖北

退役军人保障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有哪些重大意义?

雄安新区建设带动周边城市发展,京开市场迎来新商机

今年中国粮食丰收已成定局 产量有望创历史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