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夜闯红灯致一死三伤 获刑一年五个月
2019-04-09 10:05
北京晚报
TF017
货车司机夜闯红灯,与左转弯小客车相撞,至一人死亡、二人轻伤、一人轻微伤,案发后肇事司机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待,事后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家属部分经济损失,自首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昨天,房山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肇事司机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去年8月23日0时许,被告人聂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本市房山区京周路某路口时,遇停止信号灯仍通过路口,与被害人常某驾驶的由东向南左转弯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小型轿车内张某(男,殁年36岁,)死亡,谭某、常某、李某受伤,两车损坏。案发后,被告人聂某让他人报警并在现场等待,后被房山交通支队民警查获。
经认定,被告人聂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常某、李某、谭某无责任。经鉴定,张某符合颅脑损伤、胸部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引起死亡;谭某、李某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常某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庭审中,被告人聂某认罪、悔罪,表示愿尽最大能力赔偿被害人及被害人近亲属损失。聂某在法庭上称:“我是2012年考的C本,2017年增驾到B本,当天晚上8点从涿州发车,快到红绿灯时看到是绿的,然后就走神了,发现是红灯时已经刹不住车,我愿意负全部责任,积极赔偿。”
鉴于被告人聂某认罪态度好,案发后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待,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属于自首行为,而且已经赔偿了被害人张某家属部分经济损失,最终,房山法院对被告人聂某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法官提醒,驾驶人在长时间连续行车后,容易出现疲劳,因此行车要合理安排时间,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连续行车4小时则必须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若夜间行车,应由2人轮流驾驶,交替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