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餐桌项目中行贿 北京威虎山餐饮公司被处罚金10万元
2019-01-17 15:03
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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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东城区社区服务中心“中央厨房”老餐桌项目中行贿,北京威虎山餐饮有限公司被处罚金10万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宋某获缓刑。今天(17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了该案判决。
公诉机关指控并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间,威虎山公司在申请参与东城区社区服务中心“中央厨房”老餐桌项目招标过程中,在服务中心负责人张某(已判决)的帮助下取得承办权。后因项目情况变更,威虎山公司在退出项目过程中,通过张某的帮助与相关养老公司达成赔偿协议,收取对方补偿款50万元。宋某为表感谢,将其中30万元存入以其本人名义开设的工商银行卡内,交由张某实际控制并使用。2017年12月7日,经东城区监察委员会电话传唤,宋某自行到案并如实供述相关事实。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宋某将其犯罪所得20万元退缴。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及宋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已构成单位行贿罪。最终,判处被告威虎山公司罚金10万元;宋某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