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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死刑的加拿大毒贩是惯犯 7年前入狱时法官曾劝其“善良”

2019-01-16 08:14 北京日报 TF011

加拿大人谢伦伯格因走私毒品罪14日被中国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引发加拿大媒体关注。加媒披露称,谢伦伯格属于惯犯,其曾在2003年、2012年因贩毒在加拿大被定罪。

根据加拿大广播新闻网(以下简称CBC)的报道,这个谢伦伯格在7年前,就曾经因为贩毒而被加拿大法院判处了16个月有期徒刑。

而且CBC获得的加拿大的法庭文件还显示,当时谢伦伯格的家被加拿大警方发现是一个贩卖毒品的窝点,警方从中查获了价值近7000加元(约合3.5万多元人民币)的可卡因和海洛因,以及3000多加元的贩毒赃款。这在当时还被警方视作是一起大案,谢伦伯格更被认定为主犯,而不是一般的马仔(lower rung)。

不仅如此,谢伦伯格的贩毒史最早可以追溯到2003年2月,当时他因为持有毒品并有贩卖意图,被法院判处入狱6个月。

但在CBC曝光的这些谢伦伯格在加拿大国内贩毒的“事迹”中,最讽刺的一点莫过于他在2012年被法官判处入狱16个月时,宣判他的法官布朗(Neill Brown)还曾在法庭上“劝他善良”。

“你生活在全世界上最好的一个国家,这样一个国家值得你表现得更好”,布朗在宣判谢伦伯格时这样说到。他还特别叮嘱谢伦伯格“永远不要低估这种犯罪的严重性”。

加方指责中国“随意”判决

华春莹:此话差矣!

在1月15日举行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针对此事提问:

据报道,昨天加拿大籍被告人谢伦伯格因走私毒品罪被判死刑后,加总理特鲁多称中国“随意”作出死刑判决,加政府对此极度关切。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回应称,加方的指责,此话差矣!

加拿大方面有人说中方“随意”判决,此话差矣!我不知道加方有关人士讲这话之前,有没有认真读一读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发布的相关信息?有没有认真学一学中国的有关法律?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信息十分具体详尽,被告人谢伦伯格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伙同他人走私冰毒222.035千克,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大家都知道,毒品犯罪是世界公认的严重罪行,社会危害极大,各国都予以严厉打击,中国同样对毒品犯罪严惩不贷。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真正的法治精神。加方有关人士的言论缺乏最起码的法治精神,我们对此表示强烈不满。我们敦促加方尊重法治,尊重中国司法主权,纠正错误,停止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

 

 

来源:北京日报 综合:参考消息、环球网、外交部网站

编辑:张力

流程编辑:郭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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