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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城一小区居民私拆承重墙,居民投诉有效果,物业责令修复

2018-12-15 12:21 北京晚报 TF010

近日,东城区富莱茵花园小区17号楼的居民反映,楼内二层一住户在装修过程中,私自将屋内的部分承重墙拆除。该小区所在的永外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回复表示,社区居委会已经与该住户取得了联系,对方表示愿意寻找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对承重墙进行修复。

富莱茵花园小区17号楼是一座21层高的塔楼。该楼居民甄女士说,11月中旬,二楼一住户家开始装修。“当时是因为装修的噪音大,有邻居去看了看,发现是在装修。”这次偶然的查看,也让楼内的其他居民着实吓了一跳。因为当时位于主卧的一堵承重墙已经被拆去了一部分。在居民拍摄的照片中记者看到,承重墙外部浇筑的水泥被敲去了一半,墙内的钢筋也裸露在外。

甄女士说,一旦底层的承重墙受损,整栋楼都存在安全隐患。后来,这个消息迅速扩散,17号楼的居民们无比担忧,并纷纷向物业和社区居委会反映了此事。

小区业委会成员夏先生说,起初,居委会曾就拆除承重墙一事联系到了这户业主。当时对方答应不会继续拆除承重墙,并表示会对受损处进行修复。但是没多久,有居民发现,在楼旁的建筑垃圾堆放处,又出现了新的水泥碎块和部分钢筋。得知这一情况后,居委会和业委会的工作人员来到该居民家中查看。入户查看时,发现此前动工的承重墙,水泥和钢筋已经被全部拆除。

社区居委会紧急联系了该住户。对方表示,愿意寻找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对承重墙进行修复。尽管如此,17号楼居民还是对此表示了极大担忧,同时,心里也充满了疑惑:如果该住户找来施工单位修复承重墙,如何保证修复的质量?如果修复不达标,其他业主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带着居民们的诸多疑惑,记者联系到了物业管理专家陈凤山。他表示,首先,小区物业应向该住户发送停工通知书,责令其停止施工。同时,物业及业委会可以向区房管局、住建委进行情况反映,并取得书面回执,在房屋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决定前,该户居民应停止其施工及侵权行为。

修复承重墙,要通过北京房屋安全鉴定总站对受损承重墙进行鉴定,由该楼原设计单位提出恢复及加固方案,并由该户居民实施,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亦由该户业主承担。一旦该住户拒绝按照房屋主管部门出具的行政决定履行义务,该楼的其他业主可以通过法律诉讼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陈圣禹

流程编辑:付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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