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随夫卸货时死亡:继承人状告其丈夫等三方 索赔140万元
跟随丈夫去废品收购站卖废纸的李某在卸货期间突然不见了,众人找了半天才发现她已经被埋在废纸堆里身亡。她的几位法定继承人将她的丈夫王某、保险公司和废品收购站一起告上了法庭,索讨合计140万元赔偿。通州法院上午透露,法院驳回了他们针对废品收购站的起诉,判令王某和他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55万元。
这起事故发生在去年4月,当时,王某开着解放牌货车,带着妻子将收购的废纸运到某资源回收中心。卸车过程中,突然发现原本在车辆周围忙碌的李某不见了。当天中午12点多,她的尸体在废纸堆里被发现。通州公安分局经侦查后认定,李某是被车辆碾轧死亡,但本案不属于刑事案件。之后,李某的父母、她与前夫的孩子以及她和王某的孩子4人共同作为原告,将王某、车辆保险公司和废品回收站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40万元。
原告表示,通州公安分局查明,李某死亡符合车辆碾压致死。在装卸现场只有两辆车,分别是王某驾驶的车辆和废品回收站的叉车。原告认为,王某和废品回收站合力实施和装卸废纸的行为,在此过程中造成李某死亡,应当就她的死亡承担责任。
王某不认为是自己的车轧死了妻子。他说,妻子李某是在第二次卸货过程中死亡,他认为是废品回收站的叉车轧死的。理由是,如果是自己的这辆解放牌大货车肇事,妻子就被压扁了。至于说事故是怎么发生的,“当时大家都在场,可是没一个人看见。”
废品回收站的代理人在法庭上坚决拒绝承担责任。回收站方面认为,他们本来并无义务帮助王某卸下废纸。用叉车上去帮忙,纯属“无偿帮工”。更重要的是,李某是被车轧死的,但是回收站的叉车上完全没有任何痕迹能显示车辆与死者有过接触。
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现,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回收站的叉车上确实没发现任何异常,也没发现死者的血迹和其他痕迹,证据显示,在货车第一次卸货后,在场人员看见李某在大货车尾部分拣垃圾,之后王某驾驶大货车倒车,倒车前仍然有人看见李某在分拣垃圾,再之后就没人见过她,等到被找到的时候已经她已经死亡。公安机关出具的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显示,王某驾驶的货车左后侧车轮内侧的轮胎上,发现了一处斑迹,死者腿部也有轮胎痕迹,显然是大货车与李某有过接触,在排除叉车的嫌疑之后,只有大货车和李某的死亡具有高度的可能性。
因此,法院判决,王某和为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55万元,驳回了原告对于废品回收站的起诉。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安然
编辑:TF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