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及周边工地将停半年? 所谓“最强停工令”不实
2018-09-11 13:34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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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不少房产销售转发所谓“最强停工令”,称10月1日至明年3月1日京津冀及周边工地将不能施工,10月1日之后开发商拿不到预售证,“有钱也买不到房”。记者求证发现,这是有房产销售错误解读“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断章取义,为的是使购房者恐慌,促进房地产销售。
图片与文字无关 建设工地资料图,新华社供图
这份所谓的“最强停工令”,号称涉及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西等省市的28个城市。记者求证多个省份发现,这些说法是有关房产销售人士对一份文件的错误解读和断章取义,实则房产中介打广告,为的是造成购房者恐慌心理,促进房地产销售。
记者查询发现,首先时间不对,征求意见稿里规定的时间是供暖季,是从11月15日开始,并不是从10月1日开始;其次内容也不对,征求意见稿涉及工业限产和错峰生产等内容,其中,第9条提出严格施工和道路扬尘监管,但并未要求工地停工六个月,仅要求在2018年11月15日到2019年3月15日为期4个月的采暖季中制定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施工等停产停工方案,也并未规定开发商无法取得预售证。转发者多为房产销售和中介,他们往往在最后会附上:某某项目“已经施工完成,正在热销中”这样的广告。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对此表示,一些地方和单位动辄拿环保说事,蹭环保热点,实际上和环保“风马牛不相及”。对此,我们将坚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