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弟弟参加庭审:非双胞胎但长得很像 庭后才被细心法官认出
在一起交通事故纠纷中,哥哥拿着弟弟的身份证参加庭审,事后在审查材料时,法官发现了异常。今天上午,昌平法院对哥哥杨某森送达了处罚决定书,对其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罚款5000元。
张风摄
2016年12月,杨某林和赵某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赵某驾驶的车辆负全责,杨某林的车辆无责。由于就赔偿事宜没有达成一致,杨某林将赵某及赵某投保的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索赔车辆维修费、拆解费9万余元。
昌平法院收案后,速裁庭王向南法官于2017年底依程序安排了开庭,并通知原被告双方到庭参加诉讼。庭审过程十分顺利,但庭后王向南在审查案件材料时,发现与杨某林姓名十分相近的杨某森,也在昌平法院有一起正在审理中的案件。
王向南点开杨某森的案件信息,意外发现比起杨某林的身份证照片,杨某森的照片与前段时间前来开庭的男子“杨某林”更加相像。
“把两个身份证照片放在一起,才能看出比较明显的差别。”王向南说,庭审时法院只能对身份证的真伪进行核对,法庭会比对身份证照片与本人的相貌,并要求当事人陈述自己的身份信息。由于杨某森与杨某林是亲兄弟,法官在审查时并未发现异常。而由于事发当天就是杨某森在场处理事故,赵某也没有对其身份提出异议,庭审便正常进行完毕。
因为怀疑杨某森冒用他人身份参加庭审,王向南立刻联系了杨某森,要求其再次到法院陈述情况,杨某森没有狡辩,承认了他冒充弟弟参加庭审的事实。
原来,虽然涉案车辆所有人是杨某林,但事发当天,这辆车交给了他哥哥杨某森驾驶,发生事故时全程也是杨某森在场。考虑到自己了解情况,又是原告一方,他便自作主张拿着弟弟的身份证前来开庭。
由于杨某森冒充他人身份的行为扰乱了法庭秩序,昌平法院依法决定对杨某森罚款5000元。今天上午10点,法院对杨某森送达了处罚决定书。
“处罚是应该的,我服。”杨某森说,他完全没有想到这件事的后果,也不了解亲属之间可以委托代理的法律规定,“要早知道不就没这事儿了吗。”
杨某森展示了弟弟的照片,虽然照片中弟弟戴着墨镜,但从脸型、发型上来看,确实很难将两人分清。杨某森说,他确实抱着侥幸心理,没想到法官能发现异常。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刘苏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