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名称含“清华”二字 北京汇译达家教中心被索赔百万
2018-07-06 12:03
北京晚报
TF0328
因认为汇译达(北京)国际翻译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其运营的网站“清华北大家教中心”名称中使用“清华”字样构成侵权,清华大学遂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百万元经济损失。今天记者获悉,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清华大学诉称,汇译达公司未经许可,在其所有并运营的网站“清华北大家教中心”的显著位置使用“清华”字样,并号称其由“清华……学生干部联合创办”及为“清华……校内勤工俭学机构”,对其主营的教育培训业务进行不实宣传,且违法获利巨大。而清华大学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早已取得“清华”商标注册证。该商标核定使用在第41类服务上,具体服务项目包括学校(教育)、函授课程、培训、教育信息等,注册有限期自199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0日。
目前,海淀区法院正在对此案进一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