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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驾”暗藏风险成新型马路杀手?不止七大类药品影响安全驾驶

2018-06-05 11:14 北京晚报 TF0328

2018年6月5日讯,北京,自从醉驾入刑,“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已深入人心。然而,同样暗藏风险的“药驾”却常常被人忽视。不少人服药后,照旧开车上路,全然没有意识到哪怕一颗小小的感冒药,也可能让自己成为“马路杀手”。治理“药驾”,我们究竟需要开出怎样的“药方”?

插图 宋溪

风险

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远不止七大类

日前,浙江永嘉223省道永嘉黄田高速路口上,一奥迪越野车驾驶员服用感冒药后上路,迷糊中追尾一辆停在路边的大货车。

类似这样因服药后驾驶车辆而导致的交通事故并非个案。据报道,瑞昌市一名女司机在服用感冒药后驾车外出,却在行驶过程中昏昏欲睡,导致其所驾驶的汽车冲到左侧车道,将站在路边的梁某撞飞,随后又撞到路灯发生翻车,最终导致梁某抢救无效死亡。

无独有偶,深圳市罗湖辖区布心路辅道翠竹派出所门口,一辆自西向东行驶的小轿车撞向停靠在路边的三辆汽车后四轮朝天,翻倒在路中央。被撞汽车受损严重,碎片散落一地。警察事后询问得知,小轿车司机张某驾车前曾服用感冒药,导致其在开车过程中精神状态不佳,由此引发了本次事故。

为什么服药会影响驾驶?北京天坛医院药学部主任、首都医科大学药学院临床药学系主任赵志刚表示,“一些药物在服用后会产生嗜睡、头晕、心悸、反应迟钝、视物模糊、色觉异常、血压升高或降低、血糖降低等情况,这些都可能降低驾驶的安全性。”

据了解,世界卫生组织曾列出七大类服用后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包括抗组胺药、抗抑郁焦虑类药、镇静催眠类药、解热镇痛药、抗高血压药、抗癫痫药、降血糖类药。

“一般人对抗组胺药可能并不熟悉,其实这正是很多感冒药里的常见成分,包括治疗皮肤过敏时会用到的马来酸氯苯那敏(扑尔敏),都属于这一类,有明显的中枢抑制作用,容易产生疲倦、嗜睡、头晕等不良反应。而像可乐定、哌唑嗪等抗高血压药,服用后有时会伴有头痛、眩晕和体位性低血压,服用优降糖等降血糖药,则很可能导致低血糖,严重者甚至引发晕厥。”赵志刚认为,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远不止这七大类,“例如镇咳药右美沙芬,一些复方感冒药里会有这样的成分,可能引起头晕,而服用左氧氟沙星、甲硝唑、替硝唑等药物,也会出现头痛、眩晕等情况。另外,像硝酸甘油和阿托品等,服用后容易造成视物模糊,治疗心衰的地高辛,服用后还可能出现色觉异常。还有不少人以为,吃中药就能避免这些问题,事实并非如此,像天麻有镇静催眠作用,而人参可能升高血压导致头晕。”

在赵志刚看来,“药驾”在日常生活中大量存在,却很少受到关注,“许多交通事故中,人们都误以为只是个人身体疲劳或精力不济,却没想到真正的原因很可能是服药。如果意识不到,就很难避免这样的问题再次发生。”

商榷

“药驾”涉及种类繁多,快速检测不现实

既然“药驾”如此危险,为何并没有得到有效管控呢?

有观点指出,当前对“药驾”缺乏强制性规定和处罚条款,致使服药后发生交通事故,也只能按照普通行为标准处罚,难以达到警示效果和遏制作用。因此,有必要考虑将“药驾”纳入法律限制性条款,对药物进行分类,提醒司机哪些药物服用后,需要经过多久的时间,全部代谢之后,才能正常驾驶,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此外,还有人建议,完善对“药驾”的认定程序与技术鉴定,罗列出“药驾”的检测方法和检测标准,等到时机成熟后,再对相关法规予以修订,从而在法律上填补监管空白。

“事实上,‘药驾’也不是完全无法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中就明确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表示,目前针对“药驾”,主要是从结果来看。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发生后,会根据实际需要,检查是否服用国家管制目录里所列出的药品,至于目录以外的药品,并不会特意追究。

“法律规定在做出限制时要非常慎重,‘药驾’涉及药品种类繁多,情况复杂,所以现有法律只是禁止服用列入国家管制目录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驾驶机动车,而不是将所有药品一网打尽。”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委会主任张金澎律师认为,从执法来说,对所有药物进行快速检测也不现实,也就没办法制定统一的标准。

对此,赵志刚表示认同,“‘药驾’不同于‘酒驾’,可以通过吹气的方式快速检测,服药后的血药浓度需要更复杂的检测手段,国际上目前也没有统一标准。”

“相比起普通‘药驾’来说,‘毒驾’的危害性更大。”张金澎表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吸食毒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也是一种危险驾驶,有必要在立法上予以明确。

作为曾经受邀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专家咨询会的学者,余凌云也对“毒驾”有过专门研究,“查阅相关资料的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药品也含有毒品成分,应当格外引起重视。”

建议

用药前尽量咨询评估,关注不良反应

“服用一些影响驾驶的药物后照旧开车上路,本质上反映出人们的安全用药意识还很薄弱。”赵志刚表示,有的人自行购买处方药,擅自加药、减药,往往只关注服药量,而忽视其不良反应。

“现实中,说明书上会注明不良反应,但非常专业,内容又多,根本看不明白。”在职场白领小徐眼中,药品说明书无异于“天书”,很多人对此颇有共鸣,“且不说成分一栏里动辄就是一堆化学结构式、分子式和分子量,就算是不良反应,也向来都是晦涩难懂的专业术语,密密麻麻列上几十种,分不清哪个才是重点。”

对于这样的抱怨,赵志刚并不意外,“严格来讲,药品说明书不是写给普通患者的,而是供医生和药师等专业人士参考的。对普通患者来说,也不可能掌握那么多种药品的相关知识,最好还是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发挥医生和药师的指导作用。”

赵志刚建议,在医生开药前,最好主动告知对方自己有驾驶机动车的需要,以方便医生提醒其用药注意事项。有条件的情况下,尽量再去医院用药咨询中心找药师进一步确认具体用法,“短期内,指望药师直接给所有患者进行用药指导确实还有困难,毕竟药师数量普遍不足,质量也参差不齐,特别是在社区医院,有些在药房工作的并不是药学专业出身,市面上的药店就更是难以确保专业性,这就需要借助工具。”

经过长达十年的摸索,赵志刚所在团队参与研发的“解药”APP即将上线使用,以其中的“智能药师”为例,截止到2017年3月,已掌握13类药品禁忌及相互作用,近20万种药品,30余万条用药风险信息,可以基于医学药学数据,结合人工智能技术,根据个体生理状况加以分析,“系统会给出针对性的提醒,包括服药后,是否会影响驾驶,能否从事高空作业、操作精密仪器等。”

在药品标识方面,也有人提出,国外有根据药品对司机驾驶能力影响的程度,将其分为4个等级,并要求药厂在药盒上以不同颜色的标识警示药品对驾驶能力的影响,但赵志刚认为此举并不可行,“联合用药的情况下,不良反应会有不同。哪怕是同一种药物,对有的人来说反应比较大,对另一些人可能就不太会有影响。比如肝肾功能不好的人,就会导致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增加。如果简单按一个标准分等级,反而可能造成误导。”

(原标题:别让“药驾”成为马路杀手)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宗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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