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轿车追尾大货 小型汽车内5名乘客当场死亡
2018年5月13日凌晨3时40分,防城港市港口区东湾大道黄屋路段,一辆小型汽车与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小型汽车内的5名乘客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目前,防城港市有关部门正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追尾事故一般都是由后车承担主责,这是我国相关政策规定的。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前车的警示牌不合规,会被扣3分,并罚款;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7、前车压线行驶发生追尾的前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8、前车开斗气车造成追尾的,经常有紧急刹车,紧急并线等故意挑衅的行为,事故责任由开斗气车的一方承担。这里要提醒大家的是,发生追尾事故后,后车需要拿出前车有开斗气车的证据(例如视频等),才可以认定责任,否则警察叔叔是不会听一面之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