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措施降低抗癌药品费用 5月1日起进口抗癌药品实行零关税
2018年4月29日讯,记者从国务院新闻办获悉,从5月1日起,我国将采取3大措施降低抗癌药品费用,包括进口抗癌药品零关税,药品政府集中谈价采购,对未纳入医保目录的抗癌药品进行医保准入谈判。
新华社发 朱慧卿 作
攻克癌症是世界性难题,研发投入巨大。近些年,分子靶向等疗效确切的抗癌药陆续上市,引发社会关注和患者用药期待,但专利、独家的抗癌药价格较高,患者费用负担偏重。
据介绍,经初步统计,我国已上市抗癌药品138种,2017年总费用约1300亿元。抗癌药品费用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研发投入大。近年来,各方加大抗癌药前期研发投入,新产品研发成功率不到2%,平均成本超过7亿美金,企业需通过高定价收回前期投入。二是保障能力有限。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目前人均不到700元,大病保险报销后,部分患者自负费用负担仍然很重,补充保险、商业保险、慈善救助等发挥作用不够。三是带瘤生存期不断延长。随着癌症防治技术进步和新药上市速度加快,2014年确诊的、生存期超过5年的肿瘤患者比例超过40%,客观上进一步推高了抗癌药品费用。
有关部门近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从多环节、多渠道降低抗癌药品费用。一是进口药品实行零关税。4月2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已发布公告,以暂定税率方式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为零。目前已经发布降低抗癌药生产进口环节增值税税后的具体措施,其中包括了103种已经上市的抗癌药。二是对已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施政府集中谈价和采购。3家以上企业生产的,拟开展专项集中招标;生产企业不满3家的,通过谈判、撮合等方式,鼓励形成全国统一采购价格。2016年以来国家已谈判的17个抗癌药,因前期降幅较大且约定期限尚未到期,仍然执行前期谈判价格。三是对未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行医保准入谈判。拟由医保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开展准入谈判,将符合条件药品纳入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医疗机构按照谈判价格网上采购。这3项措施5月1日起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