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黑”车司机甩客夺财受审 庭上如实认罪求轻判
2018-01-20 13:06
北京晚报
TF008
2018年1月20日讯,假称车坏让乘客下车后,甩客夺财,“黑”车司机张某昨天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山后法庭当庭受审。36岁的“黑”车司机张某被带上法庭后,显得很激动,一度后悔得掩面而泣。
李森 摄
据公诉机关当庭指控,2017年4月15日2时许,被告人张某驾驶车辆将被害人姚先生拉到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桥西300米处,以车辆有问题为由让姚先生下车查看,后趁姚先生下车之机,将他放在其车上的一个黑色布包和一个蓝色提包拉走,内有现金人民币300元、ThinkPad T430笔记本电脑一台、三星SM-G9198手机一部、身份证、公交卡、银行卡等物品。经鉴定,笔记本电脑及手机共计价值人民币4945元。
公诉人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抢夺罪。鉴于他当庭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涉案物品起获发还,且系初犯偶犯,可以对其从轻处罚,建议对张某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被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张某和辩护人都表示没有异议,希望法官“从轻处罚”。辩护人强调张某是初犯,主观恶性不大,情节比较轻微,对人身危害性比较小,而且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比较好,悔罪深刻,涉案物品也已交还公安机关。
“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绝对不会触犯法律。”在庭审结束前,张某面露悔意地向法官表示。最后法官宣布休庭,此案没有当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