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跳楼身亡索赔学校88万 死者母亲认为是老师体罚所致
今年1月16日下午1点半左右,南通市区花半里小区内发生一起惨剧。一名15岁的初三学生从22楼跳下,经抢救无效身亡。8月1日,死者母亲将孩子所在的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以及孩子的班主任告上了法院。死者母亲认为是班主任的体罚导致了孩子的跳楼自杀,而学校和班主任方面予以了否认。
2017年1月16日原告正在上初三的孩子从家中跳楼自杀身亡,原告认为是班主任老师对孩子长期实施体罚,严重伤害了孩子的自尊,造成孩子情绪低落,最后导致了孩子假期内在家中跳楼自杀的惨剧。原告要求班主任公开书面道歉,并索赔各项费用88万。
而被告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班主任张某的代理律师则认为,原告的指控没有任何实质证据,而且孩子的自杀行为发生在假期中,与学校及班主任没有直接因果关系。随后,原告律师在庭上宣读了部分微信内容,证明原告的孩子遭到班主任张某的刁难体罚。但被告律师认为原告出示的并不是完整的信息,不足以完全采信。
由于案情复杂,南通崇川法院观音山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