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晚首页

默认2017两会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午闭幕

2017-03-15 17:08 北京晚报 admin

2017年3月15日讯,新华社电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大会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通过民法总则,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6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表决通过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等法律文件。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关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关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6个决议,通过了民法总则,通过了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通过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两个办法,通过了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徐显明辞去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政府工作报告修改充实78处

包括落实带薪休假、有效治理交通拥堵等

记者昨天从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获悉,根据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讨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国务院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其中,关于对已有内容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能采纳的尽可能采纳;关于增加相关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基本予以吸收,共修改充实78处(有的修改综合了多条意见)。包括落实带薪休假、遏制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有效治理交通拥堵等“城市病”等都在修改和充实内容之内。

记者发现,根据代表和委员意见,修改后的政府工作报告对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话题进行了补充。比如在“加快建立和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内补充“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在“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内容之后,补充“遏制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将“今年再完成棚户区住房改造600万套,继续发展公租房”修改为“今年再完成棚户区住房改造600万套,继续发展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将“因地制宜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修改为“因地制宜、多种方式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

在积极稳妥去杠杆方面,修改后的政府工作报告在“促进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推进资产证券化,支持市场化法制化债转股,加大股权融资力度,强化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财务杠杆约束,逐步将企业负债降到合理水平”中补充“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内容。

在继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方面,将“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制定收入划分总体方案”改为“加快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收入划分总体方案”。
在抓好金融体制改革方面,补充“推动融资租赁业健康发展”。

在促进消费稳定增长方面,补充“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在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方面,补充“加强城市地质调查”和“有效治理交通拥堵等‘城市病’”。

在深化农村改革方面,补充“培养更多新型职业农民”,并强调“进一步采取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到农村施展才华。

在办好公平优质教育方面,补充“继续推动部分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和“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内容。

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方面,将“支持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改为“依法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12月25日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明确规定,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

在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力度方面,修改后的报告除了提出要“加强对雾霾形成机理研究”之外,还提到要加强“对大气污染的源解析”,并补充添加了“提高燃油品质”、“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发展绿色再制造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强荒漠化、石漠化治理”等内容,并对“加快秸秆资源化利用”改为“加快秸秆综合利用”等作了修改说明。尤其在严格环境执法和督查问责方面,将“对偷排、造假的,必须严厉打击”改为“对偷排、造假的,必须依法惩治”等。

计划报告新增大幅降低非税负担

据悉,根据人大代表审议《关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的意见,以及政协委员们提出的修改意见,报告进行50处修改,包括“大幅降低非税负担”、“减少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性收费”、“实现全国通关一体化”、“全面实施散煤综合治理,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300万户以上”等内容增加写入报告中。
根据人大代表意见,与政府工作报告相衔接,将“全年新取消一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53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223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清理规范20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修改为“在提前完成本届政府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三分之一目标的基础上,去年又取消165项国务院部门及其指定地方实施的审批事项,清理规范192项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20项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

将“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下降8.8%”修改为“74个重点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下降9.1%”。

将“继续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修改为“因地制宜、多种方式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

将“加快建立和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修改为“加快建立和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遏制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将“推动一批具备条件的县和特大镇有序设市,加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稳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修改为“推动一批具备条件的县和特大镇有序设市。促进‘多规合一’,提升城市规划设计水平。加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加强城市地质调查,稳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地下管线综合管理,有效治理交通拥堵等‘城市病’”。

将“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修改为“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增加“大幅降低非税负担”以及“减少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性收费”等内容。增加“实现全国通关一体化”内容。增加“全面实施散煤综合治理,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300万户以上”内容。

民法总则草案建议表决稿形成

强化宣告死亡日期确定性

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修改稿)》昨天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据悉,代表们普遍赞同草案修改稿,与此同时,一些代表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本着尽可能予以采纳的精神,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逐条研究。该草案修改稿在此前各代表团代表审议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了六处实质性修改,并最终经主席团决定形成了草案建议表决稿,今天上午提请本次会议表决。

其中,在此前的草案修改稿第四十九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日期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判决未确定死亡日期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有的代表提出,死亡日期的确定在保险理赔、继承等方面至关重要,建议强化宣告死亡日期的确定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这一条规定修改为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此前的草案修改稿第一百七十八条对连带责任作了规定。有的代表提出,连带责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共同向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是一种较为严厉的责任方式,除当事人有约定外,宜由法律作出规定。法律委员会赞成上述意见,建议在这一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此前的草案修改稿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助人能够证明救助人有重大过失造成自己不应有的重大损害的,救助人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一些代表提出,草案修改稿的后一句规定较草案规定虽作了进一步严格限定,针对的是在实践中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但仍难以免除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不利于倡导培育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建议删除。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赞成这一意见,建议删除这一内容。

另外,此前的草案修改稿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对连带债权人或者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中断的效力及于全部连带债权人或者连带债务人。有的代表提出,债权人向一个连带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导致诉讼时效对该连带债务人中断是合理的,但能否导致对其他连带债务人的诉讼时效中断,目前理论上和实践中争议较大,建议再斟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删除这一条规定。

此外,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还对草案修改稿作了一些文字修改,法律委员会同时建议,本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两高”报告修改78处

根据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审议和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会讨论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报告进行了反复推敲和认真修改,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对报告修改36处,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报告修改42处。包括“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打击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依法惩治侵害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犯罪”、“完善和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等内容增加入“两高”报告。

其中,在修改后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增加和修改的内容包括:

增加“对1091件逮捕后未追究刑事责任等案件作出国家赔偿决定”。

增加“依法惩治侵害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犯罪”。

增加“完善和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增加“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既依法惩治犯罪者、教育失误者,又依法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

增加“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共同开展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赃专项行动,集中时间和力量追缴一批腐败涉案资产”。

增加“在继续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修改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的要求”。

增加“依法惩治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

将“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修改为“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左颖 牛伟坤

分享到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部长通道”今天上午最后开启

高空抛物需要“硬”约束 委员:预防措施应纳入法律范畴

李大进代表:“做一个接地气的人大代表”

“高铁院士”王梦恕代表建议:保留京张铁路风貌建遗址公园

国家质检总局:今年挂牌整治伪劣产品集中地

李大进代表建议:重大典型案件审判过程尽量公开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代表 700多干警将转隶各区监察委

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闭幕:共收到提案5210件 审查立案4156件

工信部部长表态:力争十一前取消手机国内漫游费

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 14位委员发言热议改革

庞丽娟代表建议: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学前教育的性质地位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部长通道”今天上午最后开启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不希望看到中美打贸易战

高丽朴代表:建议制定“农产品批发市场法”

高空抛物需要“硬”约束 委员:预防措施应纳入法律范畴

李大进代表:“做一个接地气的人大代表”